试点两月!中国人寿寿险公司 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逐渐落地

2023-07-13

商报讯(记者 苗露 通讯员 董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转换业务试点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展,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

所谓转换业务,是指人身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

自转换业务试点启动以来,已有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在内的多家险企,在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专栏“专项信息”下开设“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子模块。目前,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已全面启动“寿险转长护”试点工作,该公司首批纳入保单贴现转换业务试点的适用人寿保险产品为“祥瑞终身保险”“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和“国寿福终身寿险(2021版)”。

那么,实施转换业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有如下约定:合同生效满两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罹患21种特定疾病并因该特定疾病满足该特定疾病所对应的护理状态要求,或者因意外伤害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第1至3级伤残,或者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达到《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3级(重度失能I级)、4级(重度失能Ⅱ级)或5级(重度失能Ⅲ级)。

对于失能人群而言,由于投保年龄限制和核保条件要求,很难或不能投保商业健康保险,包括长期护理保险。而通过保单贴现法下的人寿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可以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等责任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有效满足被保险人的护理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