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宇帆)日前,杭州市人社局颁发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企业组织技能培训、企业培养新型学徒等均可享受相应补贴。本期,让我们一起了解企业组织技能培训可申请的相应补贴信息。
此次补贴对象为在杭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各类用人(用工)单位,不包含机关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据相关资料显示,用人(用工)单位组织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及等级,可享受补贴。其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五级 1000 元、四级 1500 元、三级 2000 元、二级 2500 元、一级 3000 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贴标准为 800 元。
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用人(用工)单位申请补贴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2个月及以上)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并在6个月内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杭州市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并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等(具体信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此次补贴申请流程为“用人(用工)单位提出培训(自主评价)申请-用人(用工)单位提出补贴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拨付”。首先,由用人(用工)单位向注册地所在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组织实施;随后,用人(用工)单位按要求和流程完成培训和评价(评价包含鉴定、等级认定、考核),在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向申请地所在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最后,经申请地所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其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部门完成审核后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在资金到位后即可拨付给用人(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