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证券索赔倒计时 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

2023-02-22

商报讯(记者 苗露)近日,备受关注的首例投资者诉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目前距离ST冠福案索赔时效只剩最后十个月,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索赔。

案情回溯,2021年1月4日,ST冠福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福建证监局查明,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福建证监局决定: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金额不等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据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11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首批虚假陈述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ST冠福应对投资者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受损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买入ST冠福股票,并在2018年9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证券交易对账单原件(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底)、详细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