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湖山 典泽民心

2026-09-05

本报评论员 陈凌

法典是法律的高级形式,也是法治实践的集中体现。

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凝聚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也包含着“生态文明之都”的探索实践。

从首次为“一座山”专门立法,到率先探索村级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多年来,我们亲眼见证着抽象的法律条文逐步转化为可操作、可感知的基层治理场景,也亲身经历着“美丽杭州”动人的变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当这部法典正式施行,备受关注的不仅是其中的“杭州味”,更在于它将如何在这座山水名城落地生根。当环境资源法庭把巡回庭审搬到林间树下,当各级人大代表把百姓“烦恼”摆上圆桌,“法言法语”正在转化为“民言民语”,指导我们更好地与自然相处。

法润湖山,润的是生态底色;典泽民心,泽的是万家灯火。当法治抵达生活、监督落到细处,新时代生态文明的杭州答卷,就会写进每一片山林、每一条溪流、每一张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