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庭审现场。
记者 朱颖婕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20多年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之江大地萌发。10年前,杭州被赋予“生态文明之都”的城市定位。
10年间,杭州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牢记殷殷嘱托,综合运用法定职权,生态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推动人大监督持续发力、代表履职深入一线,让法治成为生态保护的坚实屏障,让民主成为绿色发展的鲜活注脚。
让制度走进人心里
参天大树之下是鲜红的国徽,法槌落下的声音回荡在山林里。
这是淳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巡回庭审现场。临岐镇范村村的村民坐着小板凳,旁听了一起发生在身边的非法狩猎案:被告人通过放置钢丝套猎捕野生动物小麂,检察机关以非法狩猎罪提起了公诉。
“本案涉案价值虽小,却把‘禁用工具+禁猎区’的法律高压线都踩了。”淳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蔡姣姣说。把庭审放在林下基地,正是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更特别的是,被告人还将前往位于千岛湖植物园的杭州市修复性司法实践基地,参与苗木抚育等生态修复公益劳动。“让破坏者亲手种回绿树,既修复山体,也完成了法治再教育。”蔡姣姣说。
在杭州现行有效的117件地方性法规中,与生态文明建设直接相关的法规有22件,占总数的18.8%。从《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到涵盖治水、治气、治废、保护特定区域的单行法规,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法规网正在织密。
雨后的天目山脚下,“天目叠翠·生态惠民”圆桌会正在进行。各级人大代表把山林里的“烦恼”摆上了台面。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