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淳安微融圈 张渊凯 方杰 记者 汪毅华)绿水青山间,古枣垂枝时。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第一天。8月14日,一场名为“法典护古树 法治润枣乡”《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宣传活动,在淳安县左口乡显后村百年古枣林及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行。
左口乡拥有5000余亩连片古枣林,其中树龄超300年的古枣树达600余株,显后村更是有着800余年护绿文脉。自南宋嘉定年间建村,当地方氏先祖便秉持“山林固水土、山水养村庄”的朴素生态观,划定村南朝山为宗族禁山,立下“只许养护、严禁砍伐”的祖训规约。世代村民严守古训,禁止随意伐树、进山狩猎,依靠村规涵养水土、抵御山洪,为整片古枣林留存筑牢深厚群众根基。如今,这份传承千年的生态智慧,正通过制度化、法治化方式延续传承。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树龄412年的“江南枣树王”悬挂专属保护铭牌。一块小小的古树身份牌,清晰界定古树管护权责,成为具象化的法治保护凭证。同步揭牌成立古枣林公益诉讼联络点,依托林间实景开设特色“微课堂”,检察、司法工作人员现场解读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禁止性条款、日常管护标准及破坏林木对应的法律后果,公开生态违法线索举报渠道,让生态法律知识走出文件、走进田间林间。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爱华介绍,《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在立法层面确立生态环境检察相关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厚重的生态保护司法职责。古树名木属于不可再生的生态文化资源,损毁古树本质上侵害社会公共生态利益,检察公益诉讼正是古树保护的司法盾牌,能够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理成效。
本次活动同步发布两项长效管护举措:一是在显后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首发《生态环境法典(古树名木保护)》普法动漫短视频,把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动画,方便村民理解传播;二是林业部门正式发布左口乡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建立“一树一档”精细化管护台账,压实行业、属地、网格员三方管护责任,实现古树名木常态化规范化管护。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古树损毁、林地破坏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细致讲解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行政处罚等法律要点,清晰告知群众破坏古林的法律代价。
左口乡乡长陈显锋表示,多部门联合林间普法,是淳安探索古树常态化保护、打造乡村生态法治样板的实践尝试。当地将持续压实属地管护责任,依托网格员包保体系,把古枣林生态保护融入乡村发展全过程,让百年古树在法治护航下永续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