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翟春阳
某从事所谓“私域营销”的刘经理,如此给暗访记者上课:你们要搞就等年后,过了“3·15”晚会再说,今年“3·15”晚会什么动静、什么情况咱也不知道。刘经理还重点强调,作为制作虚假课程讲座、高价兜售药品坑骗老年人的商家,这段时间要低调行事,避免引起“3·15”晚会的注意:“最近大家都担心今年‘3·15’晚会上,社群(私域)是不是要曝出来,其实咱们这个行业是经不起查的。”
“过了3·15再说”,存这种心思的人,一定不止一个刘经理。刘经理的心思,其实并不复杂。她把“3·15”晚会当成风向标:曝光了,就偃旗息鼓躲一阵;没曝光,剩下的364天便都是“安全期”,可以放心大胆地收割老年人的钱包。她甚至盘算好了——等风头一过,照旧在隐蔽的私域空间里作恶。这种把违法当生意、把监管当天气的投机心态,说明他们不仅知道自己干的是缺德事,甚至把规避打击做成了一套“风险管理”。
那么刘经理的这种心思又从何而来呢?说白了,是她揣摩透了某些监管部门的心思。
不必讳言,在一些地方,监管部门似乎也存在着一个“过了3·15再说”的心思——晚会曝光了什么,就连夜出击、雷厉风行;晚会没照到的地方,就万事大吉、依然故我。于是,每年“3·15”之夜,监管部门连夜查封的“雷霆行动”成了固定节目。可雷霆之后的力度能否持久,却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当舆论热度退去,那些未被曝光的阴暗角落是否依然暗流涌动?违法者也号准了某些监管部门的脉:只要躲过聚光灯最强的那一晚,就躲过了全年的风险。
这就形成了一个可怕的“默契”:不法商家看风向,监管部门也看风向。如果这种心思不加改变,“刘经理”们就可能心想事成,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无从保障。尤其是私域营销这类新业态,隐匿在微信群、一对一私聊之中,传统的监管手段难以触及。当监管力量习惯于依赖集中整治,而不是常态化的穿透式巡查时,违法者自然会生出“过了3·15再说”的侥幸心理。
因此,“过了3·15再说”这句“行话”,拷问的是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究竟是一夜的风暴,还是365天的守护?要让这句话彻底失去市场,监管部门必须跑在新闻媒体的前头。不能媒体推一推才动一动,更不能对眼皮底下的不法行为视而不见。要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穿透违法者的“墙”,要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露头就打。要打破“不告不理”的惯性,主动去网络空间寻找线索。更要改变考核机制,让日常的立案率和巡查率,成为比“曝光后响应速度”更硬的指标。
“3·15”的意义,从来不只在那一晚曝光了多少黑幕,而在于曝光之后的警醒,更在于唤起对消费者权益365天如一日的珍视。只有当每一天都像“3·15”一样对侵权零容忍,让违法者感受到“天天都有人盯着”的芒刺在背,那句嚣张的“过了3·15再说”才会无人敢“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