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辩证思维树牢正确政绩观

2026-03-12

吴雯雯

政者,正也;无私者,可置以为政。2026年新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政绩观不仅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盘”,也密切关系着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当前,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检验政绩观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要注重辩证法、自觉按规律办事,在理论水平的不断提升中找准正确政绩观的“压舱石”。

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一对关系,“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有些急于出政绩的干部,会患上“急躁症”,热衷于“短平快”的形象工程,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有的不顾当地实际盲目上项目、“寅吃卯粮”,导致短期政绩、长期包袱;还有的重口头、轻实干,重“栽花”、轻“拔刺”,不愿意面对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等。新时代的政绩不是把眼光局限在为自己“贴金”、替个人“造势”、为升迁“铺路”上,而是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真正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努力达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为政境界。

把握好“有为”与“无为”的关系。“为官避事平生耻”,有为就是要强化“干部就是要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要有创新突破的锐气、攻坚破难的勇气,在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要事上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特别是,面对历史遗留问题、难啃的“硬骨头”,要树立“新官要理旧账、新官善理旧账”的正确理念,既接权力又接责任,不搞“翻烧饼”,坚决防止“踢皮球”寒了百姓心。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坚决不做违背客观规律、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乱作为比不作为危害更大,“伪政绩”“假政绩”比无政绩隐患更深,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保持“有所不为”的清醒与定力,坚持实事求是,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以科学务实的作为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政绩。

把握好“快”与“慢”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许多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有一股狠狠砍几“板斧”,扭转一下局面的虎劲。但如果在情况不明、心中无数的时候,求成心切,操之过急,也容易违背科学,脱离实际。快,是要先行先试、找准机遇、乘势而上;慢,是要谋深虑远、精准施策、稳扎稳打。在工作中如果只追求“快”,生搬硬套模板做法,可能会让好政策“水土不服”;处理矛盾只追求“快”,“一刀切”应付差事,可能导致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快,有猛劲有冲劲,但也有可能稍遇挫折就半途而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精准施策的前提是精准识情,要真正把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对策提实,以稳扎稳打的行动力,一锤接着一锤敲,涓滴成流、聚沙成塔方能站稳脚跟、行稳致远。

把握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政绩之本,在于为民。“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有的人在工作中,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喜欢“作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这些不良的政绩观,只会伤害群众的感情、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党员干部要深刻地认识到,岗位和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归根到底是要用于为民服务、干事创业。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选人用人导向是政绩观的风向标,要牢固树立“德才兼备”的鲜明导向,真正把“帽子”戴到有实绩的人“头上”,把“镜子”照到做虚功的人“脸上”,把“板子”打到不作为的人“身上”,让党员干部把公仆意识深深地扎根于心、付诸行动,做出更多为民好业绩。

(作者系浙江省省级机关党校副校长、省机关效能促进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