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涂建敏
近日,在一档普法节目中,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官将“两行人相撞案”作为普法案例向大众介绍,并在节目中提出“行人安全距离”这一概念,引发网友的广泛讨论。许多网友担忧发问:“好好在路上走着,会不会因为没保持‘安全距离’卷入纠纷?”
5月10日,该事件出现反转,李沧区人民法院回应称,真实案情与普法案例介绍的案情、网传案情存在较大出入,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并就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表述不当向公众诚恳道歉。
经与事发过程的监控录像仔细比对,该法官在节目中的表述与真实案情存在三处显著出入:当事人性别被错误传播、行为描述与实际不符、责任认定的表述也不恰当。就行为描述来说,该法官称原告“突然转身往回走”,但现场监控清晰显示,原告仅仅是缓慢转身站住,而且当时原被告之间还留有一定距离;在责任认定方面,案例中提及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这种表述并不准确,实际情况是被告从后面一边左右张望,一边快步前行,没有留意前方状况。
网友和媒体因此质疑法官的专业性,这绝非无端指责。这不是普通的文字表述错误,而是在基本事实层面出现了混淆。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普法所选取的案例往往都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面向的是社会大众。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极其细微的瑕疵,都有可能在公众视野中被无限放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司法工作的重要原则,充分彰显着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具体到普法工作看,如果所描述的案例事实模糊不清,文字表述不严谨、不真实,细节漏洞百出,不仅会误导公众,破坏公众对法律适用确定性的合理预期,还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损害司法公信力。
目前,相关方面已就此次事件公开道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肯定相关方面的积极态度,更要深刻反思为何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失真”情况。普法决不是简单地照搬案例,而是需要秉持专业态度,从而精准提炼事实。司法公信力建立在每一个细节之上,严谨信实是普法工作的生命力所在。要做好普法工作,做到“有一说一”,严守底线,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另一方面,还要以严格的把关防错机制,例如增加审查复核等关键环节,来坚决杜绝后续此类争议的发生。
普法是依法治国之重要一环。以此“误读”事件为教训,相关各方都应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让每一个普法案例都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双重检验,从而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公众法律素养,持续推动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