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主页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陈志君请求辞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4月11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0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志君请求辞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