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严惩尤须严管

2024-12-25

本报评论员 涂建敏

备受关注的西安恶犬伤人案有了下文——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采取行动,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拘,犬只尸体也已被查获。此前,当地一村庄发生一起恶犬伤人案,一名4岁男童被恶犬撕咬,情况惨烈,目前受伤孩童正在医院救治中,情况基本平稳。

必须对恶犬主人依法严惩!从警方通报的初步案情来看,本案中犬主对犬只不但未能妥加管束,任其蹿出至村内道路,以致咬伤男童,而且案发后为逃避责任,将犬只转移至外地杀死掩埋藏匿;同案另一嫌疑人则为帮助其掩盖事实,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所作所为令人发指,人之恶有甚于犬之恶矣!

必须看到,类似恶犬伤人事件每每发生,场景惨烈,无不让人痛心!事实上,就在此前不久,江西赣州一公园内4条大型犬撕咬母女俩一事同样引发关注。当地警方日前也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初步调查,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致使两名路人被咬伤。类似案件各地时有发生:河南南阳一名3岁男童被狗咬伤,18天后不幸离世;贵州黔东南凯里市一名幼童在超市门口被突然冲出的大狗撕咬拖拽;陕西西安一女子在凌晨遭两只大型犬撕咬,众路人合力驱车鸣笛才将恶狗赶走……恶犬伤人频发,不仅给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和文明秩序造成威胁。

管住狗咬人,根本还是要管住养狗人!纵观既往这类案件,无论具体情形如何,有一点可以明确:文明养犬仍有待成为全体行动自觉;以监管倒逼文明意识、守法意识提升,管理部门尤须切实担负起应尽之责。应该看到,近年来各地都纷纷颁布限制养犬、文明养犬等规定,诸如:遛狗必须牵绳;大型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乃至限定遛狗时间等等,不一而足。然而,反观现实,违规饲养大型犬、随便弃养犬者有之,遛狗不拴绳等也时常可见。这当中,固然有监管力量覆盖不足等原因,但确也存在着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乃至事发后搞息事宁人、“和稀泥”等,都让相关法规条文几乎成为一纸空文,让管理成效也大打折扣。

狗患之痛必须休矣!每一次恶狗伤人,都是家庭和社会不可承受之重!与时俱进积极应对狗患问题,必须回应好社会关切。今年年初,最高法就发布多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典型案例,明确饲养人责任,为狗患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引。强化养犬有责、养犬负责,必须以法治的刚性管住犬之恶、人之恶,让“养狗拴狗绳”等像“喝酒不开车”一样成为普遍共识,从根本上杜绝恶犬伤人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