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院小区改造后的垃圾房。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图
本报讯(记者 任彦 通讯员 虞筱钰)日前,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了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基准“十条”,旨在进一步提高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市民满意度,为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记者了解到,这“十条”基准涵盖了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从设施配备到分类质量,从投放管理到宣传引导,为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首先,“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设施应齐备”,强调了做好分类的基础在于配齐分类设施;每个投放点都应配置规范的四色垃圾桶,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地进行分类投放。
同时,“红蓝绿灰标识清,老少中青皆四分”,清晰准确的标识是引导居民正确分类的关键,让不同年龄段的居民都能一目了然。“干湿分离是基础,关键分出可回收”,突出了分类的重点,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离是基础,而可回收物的准确分出更是资源回收利用的关键;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易腐垃圾精分,其他垃圾、可回收物不再混投,提高分类的质量。
“定时定点是关键,误时投放也方便”,为居民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投放方式。按要求设置定时、误时两类投放点,既能满足居民在特定时段集中投放的需求,又能照顾到部分居民的投放需求,确保居民投放的便利性。
目前阶段,重点时段的督导和宣传也至关重要。“重点时段要督导,宣传知晓更重要”,投放时段督导员的在岗引导和宣传指导,能够及时纠正居民的错误分类行为,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让居民更加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集置点的环境和管理也是居民的关注点,是不可忽视的环节。“集置点位环境好,地面不落垃圾包”,要求集置点保持整洁,无垃圾散落、油渍污水和垃圾桶满溢等情况,为居民的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
分类收运环节更是要严格把关。“分类收运要严格,混投混装要不得”,确保各类垃圾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被混装混运,严格落实“灰桶灰车”“绿桶绿车”,保证分类工作的有效性。
此外,“典型样板贴告示,分类好坏应提示”,通过在楼道内、电梯口或业主群等提示垃圾分类情况,形成良好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物业首把责任关,行业监管来把关”,明确了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最后,“党建引领搭平台,志愿服务活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搭建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平台,鼓励并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对分类较好的小区将做好长效管理,保持现有状态并适当提升;对分类问题较多的小区,将重点攻克,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巩固一个。“相信通过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基准‘十条’的实施,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将形成新认识,为打造美丽杭州、宜居城市贡献力量。”
居住小区垃圾分类
基准“十条”
1.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设施应齐备;
2.红蓝绿灰标识清,老少中青皆四分;
3.干湿分离是基础,关键分出可回收;
4.定时定点是关键,误时投放也方便;
5.重点时段要督导,宣传知晓更重要;
6.集置点位环境好,地面不落垃圾包;
7.分类收运要严格,混投混装要不得;
8.典型样板贴告示,分类好坏应提示;
9.物业首把责任关,行业监管来把关;
10.党建引领搭平台,志愿服务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