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营商 “优”无止境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公检法司机关营商环境领域执法司法工作专题询问实录

2024-11-22

■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魏虹:

市公安局能否介绍一下黑客类犯罪的形势及打击情况,作为企业又该如何做好防护工作以减少或避免被黑客攻击? ■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国刚:

市公安局聚焦护航城市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生福祉等维度,全力打造“金盾护杭”品牌。依托“净网”“护网”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共计预警20.97亿次,指导责任主体成功抵御攻击571万余次。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黑客攻击破坏类案件63起,查获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等数据300余万条。

为减少或避免被黑客攻击,建议企业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关注高危漏洞和弱口令问题,加强防火墙和安全软件的管理,合理分配员工的访问权限,提升密码复杂度,并定期更新和维护软件及设备。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落实专人做好系统日常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漏洞、病毒和攻击等安全风险,妥善保存服务器日志。三是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团队成员熟悉应对流程,及时发现和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孟颖芳:

市检察机关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服务以及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伟忠:

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从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入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第一是着眼事有人做,有人常态化地做。成立营商环境检察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营商环境检察工作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统一办理涉及营商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同时,在各基层院成立相应的机构和办案组织。第二是着眼提升“检察护企”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出台“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12条意见、护航数字贸易15条意见等文件,并进行闭环落实。成立“检察护企宣讲团”,积极为企业提供“菜单式”宣讲、培训服务。推出涉企法律监督“一类事”和知识产权检察“一类事”两项改革。第三是着眼数字赋能,方便企业。构建“空壳公司治理、涉企挂案”等涉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0余个。创建营商环境检察e站,通过微信小程序,接受企业线索举报、控告申诉,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服务。

■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聂江:

杭州法院在处理企业涉外纠纷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和成效?

■ 市法院院长 陈志君:

2023年3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杭州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挂牌运行。一年多来,共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100余件,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出台服务保障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在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一是有力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对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在国外被起诉,外国法院签发临时禁令等损害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的情况,杭州法院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在“中国跨境电商第一案”中,判决要求国内平台公司恢复不涉及侵权的商品链接,有力维护了电商企业的海外合法权益。二是致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在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上,组织一起涉“AI数字人”专利侵权案件的庭审观摩,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名与会代表首次走进中国法院旁听庭审,进一步扩大中国法院国际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合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与市贸促会一起打造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汇聚境内外90多家调解机构,成功调解500余个案件,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

■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秀莹:

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整体情况如何?有哪些特色做法?

■ 市司法局局长 徐前:

市司法局作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法治环境专项小组的牵头单位,与26个成员单位一起,协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强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供给。推动出台数字贸易促进条例、促进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规定等条例、规章,推进数据流通交易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等创制性立法。开展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梳理法律风险指导企业合规经营。二是提升行政执法的质效水平。出台《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若干意见》,鼓励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引导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针对“过罚不当”等问题,组织各级执法部门细化量化裁量权基准383个,并严格适用。三是提升法治服务的准度精度。高质量建设“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服务资源融合共享、整合配置。依托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市区“涉企法治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增值服务。

■ 市人大代表 方洁:

公安机关在有效防范和打击企业内部人员、离职人员泄露商业机密或携带商业机密离开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方面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宏光:

该类犯罪在刑法上对应的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一是立足主责主业,全力打击震慑。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检察院、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指引》和《杭州市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备忘录》等规定。同时,开设接受咨询报案的专门窗口,组建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官团队。在科创企业相对集中、企业需求迫切的滨江、萧山、余杭三个区下放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打击办案权限,方便企业就近报案,确保有案快查,构罪快追。二是全力推动协同治理。在滨江建立“一站式”多部门入驻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联动中心,引入市场监管、司法行政、检察、法院等单位,集中为企业召开圆桌会,提供咨询服务。同时,率先制定地方标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评估规范》,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 市人大代表 夏晶晶:

市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优化营商环境?

■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剑锋:

一是靶向整治。集中力量主动出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对诉讼理由的反常性、诉讼双方当事人关系的近密性、诉讼过程非对抗性开展审查,深挖虚假诉讼线索。今年,市检察机关针对仲裁和破产领域展开专项整治,比如在破产程序中虚构债权稀释破产财产、虚报优先债权挤占其他债权人分配份额等,重点打击逃废债行为。二是坚持协同整治。市检察院内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协同作战,深挖虚假诉讼线索。同时,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搭建会签联动机制。今年,还与破产管理人协议签订协作纪要,希望破产管理人在加强行业治理的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供破产程序中的逃废债线索,进一步夯实虚假诉讼工作基础。

■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汤海庆:

市法院在办好破产案件方面有哪些改革创新举措?对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有什么好的对策和建议?

■ 市法院副院长 池海江:

一是充分发挥“预重整+重整”功能优势,通过在预重整阶段提前进行企业重整价值识别和市场化协商,强化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有效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二是大力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重点探索合并审理企业破产和企业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三是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与公安、税务、人社、规资、市场监管等十余家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优化破产财产处置。四是创新探索“生态e治”应用系统,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走绿色破产之路。

对于陷入困境的企业,如果是初期,企业家可以积极主动与债权人、投资人进行协商沟通,可促成达成和解或重组方案,防止债务危机进一步恶化;如果情况已经较为严重,要学会使用“破产”工具箱,避免债务雪球越滚越大。实践中,也有一部分仍具备市场前景或技术优势的企业,通过“破产”程序摆脱经营困境,“东山再起”。

■ 市人大代表 吴承根:

市司法局能为企业提供哪些法律服务,来帮助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等矛盾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

■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晔华:

市司法局开展劳资纠纷化解的渠道主要包括:属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人力社保部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处理不认可的行政裁决;劳动仲裁机构开展仲裁;开展政策讲解和普法宣传,回应企业和职工的诉求。

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一是依托“涉企法治服务专区”,积极面向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和普法宣传,帮助企业梳理风险点、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生产经营。二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建立公益和市场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扩大调解供给。三是加强与法院的工作衔接,畅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渠道,增强调解结果的权威性。发挥公证机构证据保全、提存公证的作用,助力纠纷调解和调解协议执行。依托“浙里调解”平台,为企业提供风险研判、类型化纠纷调解、调解组织比选服务,通过调解大数据反哺企业发展。

■ 市人大代表 刘曙峰:

杭州法院在保护创新,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方面有哪些典型案例?通过近年来的审判实践,对市场主体遇到的类似问题有什么好的对策和建议?

■ 市法院副院长 邵景腾:

近年来,市法院聚焦“杭州创新活力之城”建设,在科技创新、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方面裁判了一系列案例。在数据第一案中,首次做出数据具有财产性权益的法律评价;在“虚拟数字人”第一案中,界定了虚拟数字人的权利归属及合理使用边界,明确了这一新业态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元宇宙”第一案中,对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的责任进行认定,提醒平台方应建立知识产权审查机制。

在创新发展中市场主体既要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不当行为引发法律风险。一是提升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二是注重侵权风险评估,在研发产品前,要加强知识产权检索,掌握所在行业知识产权布局,避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三是积极寻求法律支持。企业若发现侵权行为,要及时做好证据保全,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网友:

杭州市针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运动式执法等问题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来提升执法质效?

■ 市司法局副局长 林林:

针对“重复检查”的问题,主要通过“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方式,来破解执法扰企难题。一方面,协同市综合执法办及相关执法单位,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缩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另一方面,统筹全市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将两个及以上部门同一时段、同一对象的检查任务合并成一个联合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

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主要做好规范和监督“两篇文章”来提升执法质效。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针对“过罚不当”等问题,建立行政裁量权的基准体系,在涉企执法中明确引用裁量权基准并说明理由。二是监督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制发《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实施亮码检查,针对平台经济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监督。实施“公述民评”,通过公开征集关于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述法等形式,推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基础上,就公检法司机关营商环境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及网民围绕打击涉网犯罪、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企业涉外纠纷处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打击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破产案件办理、涉企矛盾纠纷调解等提出问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应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