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推出16条举措

我省10部门合力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

2024-06-20

记者 黄宇翔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浙江证监局、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共10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聚焦浙江省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推出16条举措,开展科技金融能力提升、绿色金融优化示范、普惠金融深化提升、养老金融扩面增效、数字金融创新发展五大专项行动。

目标到2024年末,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增强,信贷结构持续优化,融资可得性明显提升,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科技服务业贷款、绿色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余额分别突破2.5万亿元、4万亿元、2万亿元、5.5万亿元。

科技金融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加大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加强金融、发改、经信、科技、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加快项目对接,积极满足重点领域融资需求。针对智能家电、汽车等消费,主动对接厂商、经销商等,将金融服务嵌入消费场景中。

切实加强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广“浙科贷”“专精特新贷”“人才贷”“企业创新积分贷”“技术交易贷”以及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持续探索“贷款+外部直投”“投贷保一体联动”等服务模式。

拓宽科技型企业(机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科创票据、高成长债等。

绿色金融优化示范专项行动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对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支持。积极对接“美丽浙江”建设重点领域项目,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加大对节能降碳、环境保护、循环产业、生态保护等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宽环境权益抵质押物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配额等抵质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支持力度,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增强绿色信贷投放能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普惠金融深化提升专项行动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

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支持。持续开展“亲清直通车·银企恳谈会”“万家民企评银行”等活动,深化“民营企业金融联络员”服务机制,以联络员为纽带,合力解决民营企业经营困难。

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深化信用融资破难行动,加大首贷、续贷投放和“贷款码”推广等。持续深化汇率避险服务。

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土、特、产”先行发展、乡村建设、“新农人”等金融支持。持续深化金融助力山区海岛县共同富裕“一县一方案”,加大对山区海岛县的金融支持。

加大对重点群体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新市民、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技能人才等群体的金融支持,满足重点群体合理融资需求。

养老金融扩面增效专项行动

加快推进“老有康养”优享工程

构建“老有康养”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养老机构、老年产品制造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强养老金融服务的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产品、人员体系。

提高养老金融专业化水平。稳步发展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

加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服务。加大力度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有效对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参加人的长期领取需求。

数字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优化“贷款码”融资服务模式,推广线上信用贷款等业务。

加大金融支持数字产业力度。围绕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对数字产业的金融支持。聚焦集成电路、智能光伏、高端软件等特色产业集群,加大金融资源保障。

强化金融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深化“数字支付之省”建设,促进数字支付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支付便利化工程,建立并完善支付便利化优质服务区、特色银行网点。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