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杭登公字[2024]第15号

2024-06-10

一、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60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王震铭、黄震榴,继承人:王惠如、王蕴如,不动产坐落:回龙庙前二弄42号4单元307室。

2、被继承人:方存谦,继承人:胡季洁,不动产坐落:松木场河西8幢402室。

3、被继承人:徐美根,继承人:陈祖恩,不动产坐落:商教苑16幢2单元206室。

4、被继承人:徐启盖,继承人:薛玉薇,不动产坐落:延安路126号111室。

5、被继承人:车金根,继承人:车毅,不动产坐落:三里亭苑二区20幢2单元201室。

6、被继承人:王尧成、何荷青,继承人:王俊彪、王俊瑛,不动产坐落:商教苑29幢2单元301室。

7、被继承人:楼桂花,继承人:董伟胜,不动产坐落:秋涛路39号秋江雅院1幢1单元802室。

8、被继承人:楼桂花,继承人:董伟骏,不动产坐落:秋涛路39号秋江雅院1幢2单元1602室。

9、被继承人:焦印华、周银宝,继承人:焦军,不动产坐落:凤起桥河下2号西单元101室。

10、被继承人:李良生、朱小琴,继承人:李兴尧,不动产坐落:金狮苑29幢1单元404室。

11、被继承人:葛长林、缪水琴,继承人:葛永华、葛紫芬、葛荣华,不动产坐落:百井坊巷65号301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5)杭证民字第4831号公证书,立遗嘱人:蒋加裕、周小珍,继承人:周小珍,不动产坐落:杭钢南苑30幢1单元301室,该房屋由周小珍继承。

2、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0)杭证民字第6963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孙桂仙,继承人:俞传利,不动产坐落:三塘兰园1幢(商)19号,该房屋由俞传利继承。

3、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0)杭证民字第6963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孙桂仙,继承人:俞传贵,不动产坐落:三塘兰园1幢(商)18号,该房屋由俞传贵继承。

(三)其他情形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出让方:杭州华溥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方:李泽凡、何绥凤,不动产坐落:东坡路27号501室。

联系电话:0571-85254495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市民中心E座7楼

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