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4-05-30

杭登公字[2024]第14号

一、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60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冷龙梅,继承人:刘浩,不动产坐落:塘河新村18幢1单元401室。

2、被继承人:骆耀,继承人:骆如英,不动产坐落:朝晖二区28幢1单元203室。

3、被继承人:李友根,继承人:李小萍,不动产坐落:景洲公寓1幢2单元302室。

4、被继承人:汪百泉、虞雪兰,继承人:汪霞云、汪霞芬,不动产坐落:夕照新村18幢2单元302室。

5、被继承人:冷龙梅,继承人:刘强,不动产坐落:景芳四区6幢3单元401室。

6、被继承人:翁智德,继承人:章彩芳,不动产坐落:叶青苑1幢4单元401室。

7、被继承人:郑玉刚,继承人:丁国凤,不动产坐落:翠苑四区东5幢5单元701室。

8、被继承人:冯阿二,继承人:朱松梅,不动产坐落:婺江家园三园8幢1单元404室。

9、被继承人:冯阿二,继承人:朱松梅,不动产坐落:海潮雅园三园2幢2002室。

10、被继承人:张凤珍,继承人:嵇荣根,不动产坐落:钱塘区多蓝水岸小区碧海苑10幢3单元201室。

11、被继承人:孙惠珍,继承人:叶晖,不动产坐落:直箭道巷9幢2单元502室。

12、被继承人:何祖法,继承人:何一琳,不动产坐落:浅水湾城市花园8幢1单元1802室。

13、被继承人:高元仙,继承人:高国明,不动产坐落:松木场铁路新村12幢34单元202室。

14、被继承人:何祖法,继承人:程煦,不动产坐落:长生路58号430室。

15、被继承人:何祖法,继承人:程煦,不动产坐落:文二西路551号(西城广场)地下一层商铺68号。

16、被继承人:何祖法,继承人:程煦,不动产坐落:文二西路551号(西城广场)地下一层商铺69号。

17、被继承人:徐林花、丁松泉,继承人:丁顺根,不动产坐落:锦绣新村7幢1单元104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0)浙杭钱证民字第5000号公证书,立遗嘱人:邵彩仙,继承人:严文勇,不动产坐落:新塘家园东区22幢2单元702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邵彩仙的份额由严文勇继承。

2、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0)浙杭钱证民字第5000号公证书,立遗嘱人:邵彩仙,继承人:严文勇,不动产坐落:坤塘悦府2幢1801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邵彩仙的份额由严文勇继承。

3、根据江西省鹰潭市信达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6)赣鹰达证内字第82号公证书,立遗嘱人:黄克修,继承人:金海瑛,不动产坐落:定安名都3幢2单元602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黄克修的产权份额由其妻子金海瑛继承。

联系电话:0571-8525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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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