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涂建敏
上海市消保委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日前联合举办第二期“提振消费维护权益”大讲堂,邀请人大代表、政府部门代表、企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参加,共同就“职业索赔现象对消费信心与营商环境的影响”进行深入讨论。据披露,上海去年职业索赔投诉量高达24.6万件。还有人在一年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
曾几何时,“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有效提升了全民维权意识。然而,也不得不说,对比曾经的“假货横行”,今日之消费环境,无论是法治进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还是执法监管,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以前述“批量”举报“无证拍黄瓜”为例,此前,多起相关行政执法就因“小过重罚”饱受争议。2023年7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简化许可,这也契合行政监管包容审慎理念。“批量”举报“无证拍黄瓜”看似极端,却又不失“普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就披露,目前该市举报案件中,排前两位的问题分别是广告违法行为(占34.79%)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占31.11%),这些多为一些和商品、服务质量关系不大的所谓“规则瑕疵”,诸如:举报商家在广告当中用了“第一”“最”等“绝对性用语”;举报“拍黄瓜”“包子铺卖豆腐脑”等“超范围经营”;举报农家加工的农产品没有生产日期和标签等,以上都可适用“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并通过执法谈话等方式来督促改正。
正如当天讨论时所表述,“这一(职业索赔)现象呈现出团伙化、链条化的趋势”,对职业索赔的认识也要与时俱进。日益多发的职业索赔现象,挤兑行政执法资源,也影响小微商家等经营者信心。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相关行政执法更是要精准厘定牟利性索赔与一般消费维权行为,全链条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坚决杜绝“小过重罚”“小错大赔”,绝不让执法成为要挟商家的工具。
一言以蔽之,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企业商家正常经营活动同样要受到保护。对一些“打假”行为中的敲诈勒索者,要依法狠狠打击,绝不投鼠忌器,绝不容“打假”成“假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