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杭登公字[2024]第5号

2024-02-29

一、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60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郭祥允,继承人:胡桂英,不动产坐落:古荡新村(东)10幢4单元601室。

2、被继承人:胡荣庆,继承人:娄建英,不动产坐落:观音塘居安坊12幢30号401室。

3、被继承人:陈国良、卜玉宝,继承人:陈伟强,不动产坐落:丁桥大唐苑8幢1单元601室。

4、被继承人:陈国良、卜玉宝,继承人:陈伟强,不动产坐落:东兰轩4幢2单元202室。

5、被继承人:陈国良、卜玉宝,继承人:陈志刚,不动产坐落:东兰轩5幢2单元201室。

6、被继承人:陈国良、卜玉宝,继承人:陈志刚,不动产坐落:三里新城·兰苑41幢3单元101室。

7、被继承人:陈国良、卜玉宝,继承人:陈志祥,不动产坐落:东兰轩2幢1单元203室。

8、被继承人:陈国良、卜玉宝,继承人:陈志祥,不动产坐落:三里新城·兰苑41幢2单元102室。

9、被继承人:郭家榕、唐挹青,继承人:詹晟、詹鲁,不动产坐落:朝晖八区1幢西单元402室。

10、被继承人:沈桂根,继承人:沈志明,不动产坐落:莫干新村1幢7号101室。

11、被继承人:曹天喜、张永宁,继承人:曹利伟、曹美丽、张利庭,不动产坐落:平如里2幢1单元502室。

12、被继承人:曹天喜、张永宁,继承人:曹利伟,不动产坐落:望江新园一园14幢1单元2103室。

13、被继承人:曹天喜、张永宁,继承人:曹美丽,不动产坐落:望江新园一园14幢2单元301室。

14、被继承人:曹天喜、张永宁,继承人:张利庭,不动产坐落:望江新园一园7幢1501室。

15、被继承人:周宝龙,继承人:周彩根,不动产坐落:望江新园一园16幢1单元1101室。

16、被继承人:徐敏珠,继承人:沈雪华、沈丽娟、沈丽贞,不动产坐落:东港嘉苑一区6幢1单元1101室。

17、被继承人:徐敏珠,继承人:沈雪华、沈丽娟、沈丽贞,不动产坐落:东港嘉苑一区4幢1单元1604室。

18、被继承人:徐敏珠,继承人:沈雪华、沈丽娟、沈丽贞,不动产坐落:东港嘉苑一区5幢1单元504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99)杭江证字第870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树森、贝阿毛,继承人:王金奎、王永泉,不动产坐落:范家公寓14幢3单元601室,王树森、贝阿毛的份额由王金奎、王永泉继承。

2、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99)杭江证字第870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树森、贝阿毛,继承人:王金奎、王永泉,不动产坐落:范家公寓14幢3单元502室,王树森、贝阿毛的份额由王金奎、王永泉继承。

3、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99)杭江证字第870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树森、贝阿毛,继承人:王金奎、王永泉,不动产坐落:范家公寓14幢3单元602室,王树森、贝阿毛的份额由王金奎、王永泉继承。

(三)撤回业务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撤回原公告。

1、被继承人:王震铭,继承人:黄震榴,不动产坐落:回龙庙前二弄42号4单元307室,曾于2024年02月10日在杭州日报第3版及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刊登征询异议公告。现撤回上述公告。

联系电话:0571-85254495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市民中心E座7楼

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