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背景下杭州乡村联合体创新经验和发展建议

2023-12-26

杭州市发改委课题组

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以全面推进全域党建联盟为牵引,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探索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以淳安大下姜、建德安仁为代表的杭州市乡村联合体模式创新抓住党建这一农村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突破了目前农村乡镇、村两级组织的体制约束,形成了具有共通意义的联合体基本治理架构,即联合体“大党委”统筹规划、联合体议事机构项目决策、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分工协作的乡村联合体基本治理架构。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横向融合实现集体经济的互助共享、共建共享,在提升集体经济,推动村民共富、片区共富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杭州乡村联合体的创新经验

(一)联党建强组织

联合体大党委的组织架构是乡村联合体模式创新的关键内核和主要驱动力,发挥了横向联合、纵向协同、监督督促的三重作用。一是发挥横向联合作用。通过让村与村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改变了以往每个村单打独斗的格局,促进了发展成果的辐射与共享。二是发挥纵向协同作用。通过县级和乡镇党委共同参与或指导联合体大党委会工作,有效对接市、县和乡镇等政策资源和市场资源,助力各类资源直达村庄和农户。三是发挥监督督促作用。通过建立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以干部交流促进“强村带弱村、先富带后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引领作用。

(二)联市场强主体

乡村振兴公司等市场化主体的培育是联合体模式创新的共同特征,有力推动了集体经济和农业生产的规范化、品牌化、市场化。一是采用“股份化+职业经理人”的企业化运作方式打造新型集体经济运营模式。乡村振兴公司由联合体范围内的行政村、镇村属企业、个体经营者等联合出资成立,有效提高了经营效率,增强了村集体和农户的创收能力。二是创新合作机制,建立“公司+品牌+农户”“标准地+品牌+农户”生产收购销售机制。探索了新的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聚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了“分散经营”和“统一管理”有机融合。

(三)联资源强统筹

联合体发挥了跨行政区域优势,克服资源要素的行政边界约束,构建资源要素统一平台,推动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联建共享。一是加强土地资源统筹。联合体通过开展集体资源资产清查排摸,将闲散的资源资产数字化归集,建立“两山银行”“土地银行”等资源资产平台、交易平台和项目运营监管平台,使土地资源得到充分统筹。二是加强资金资源统筹。联合体在财政补贴量化到村到户的同时,通过与村集体和农户的协商,把分散的财政补贴股份化,在联合体范围内进行整合使用。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统筹。联合体统一编制实施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大大减少了以往重复建设、利用效率低、维护成本高等问题。

(四)联产业强经济

联合体依靠产业的集聚化、融合化和产业管理,丰富农业农村产业内容,提高产业效率。一是联通同质产业,形成产业集聚。形成初级规模的特色产业带。二是联通异质产业,促进产业融合。通过联通采摘、民宿、旅游、党建培训多个产业,促进产业纵向融合,丰富产业内容。三是联通产业管理,规范竞争秩序,保障了经营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联民心强治理

联合体充分实现了党与群、村与村、民与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有效加强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以党建联民心,充分实现五治融合。不断增强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二是以平台联民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建立联合体——乡镇政府——村委会(大下姜)或乡镇政府——联合体——村委会(安仁)的三级联动平台,从源头及时收集民情民意,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问题。三是以数据联民心,构建多元共治乡村智慧治理体系。打造“点对点”治理网络,强化村与村之间、政府、企业、村民之间的数据连接,群众办事实现“就近跑一次”。

二、完善杭州乡村联合体的发展建议

在杭州乡村联合体的探索发展中还存在联合体法律地位不明确,权责范围难界定;产业发展受制约,内生动能难积蓄;运营能力待加强,治理效能难提升等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一)制定乡村联合体示范章程,刻画乡村联合体职能边界。一是制定乡村联合体示范章程,明确乡村联合体的法律地位,解决乡村联合体的职能“缺位”“错位”“越位”问题。二是围绕组织、规划、统筹、共享等内容来界定联合体核心职能,推动要素与资源跨行政村配置利用,提升乡村联合体推广效率。

(二)塑造持续澎湃的产业动能,激活乡村联合体经济活力。一是完善人才支撑。加强“两进两回”,鼓励和引导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下乡投资、创业,激发创新活力。二是强化数字动能。在生产环节和流动环节,强化数字技术应用,提升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扩大销售范围,降低销售成本。三是优化联合体资源资产利用。加强以股份制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力度,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工商企业参与集体资源资产股份化利用。

(三)加强联合体运营能力建设,夯实联合体经济治理根基。一是加强运营管理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建设乡村产业运营人才培训基地,遴选新产业、新业态的优秀经营管理者开展乡村产业运营人才培训。二是完善乡村振兴公司资本结构。设置村集体资本和农民资本在乡村振兴公司的资本结构中的最低比例要求,增强带动集体和农户致富的能力。三是加强乡村振兴公司运营风险的管理。建立乡村振兴公司财务监督和经营风险评估委员会,开展年度经营运营风险评估与公示,降低乡村振兴公司经营风险和集体资源资产流失风险。

(课题组成员:吴红列、武岩、黄镇、蒋卓余、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