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长城悲剧绝不能一再上演

2023-12-14

本报评论员 涂建敏

今年8月份,山西省右玉县一段明代长城被施工单位拦腰挖断,起因仅是为方便挖掘机从豁口处通行。相隔仅数月,坏消息再度传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日前集中通报5个典型案例,其中,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卫辉等地违规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导致河南省文保单位赵长城遗址遭到破坏。截至目前,赵长城遗址仅存在855米,71.6%长度的长城遗址已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近年来,破坏、损毁古长城事件多有发生。以这一次遭损毁的赵长城为例,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赵长城,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长城,堪为稀世罕见。尽管不同于明长城的巍峨壮丽,但遗存极少,其文化价值、学术价值、考古价值不言而喻。令人费解的是,尽管早在2000年就被列为河南省重点文保单位,然而,依照通报,事件中“卫辉市矿山主管部门仍未按规定征求文物行政部门意见,将长达651米赵长城遗址唐庄2段划入采矿范围。多家企业在违规采矿过程中也对赵长城造成破坏”。现在,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已被追责,4名犯罪嫌疑人被实施刑拘,当地还必须就监管缺位等作出全面排查和深刻反思,“亡羊补牢”,以绝后患。各地也应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摸清底数,制定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通报当天,国家文物局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长城保护责任的刚性要求,强化长城保护管理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开发管理。也应看到,近年来从《文物保护法》到《刑法》等,相关规制已不少了,文物保护意识也越发深入人心。早于2006年,我国就依法颁布《长城保护条例》,提出“整体保护、分段管理”“对造成长城损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但从近年来所发生的种种破坏长城乃至野蛮挖毁事件看,一些单位和个人缺乏的不只是对长城的敬畏、对文物的敬畏,更是对法治的敬畏,必须以制度的刚性,亮出依法监管的利剑!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是中华文明的象征,是全民族共有的古老文化遗产,一经破坏再难恢复。赵长城遭损毁,再次给长城保护敲响了警钟!保护古老长城,无论雄伟壮观的段落,还是荒草丛中的土埂,没有选择题,只有必答题。所有人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全民保护中,凝聚“爱我中华,护我长城”的强大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