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斌
我不常刻意观察自然,却一直喜欢阅读自然文学特别是鸟类文学作品。因为我常把它们看作桥梁,作者在苦苦寻觅或静静守候多年之后再以文字诠释其所捕捉的飞鸟之美,客观上实现了我们与自然的某种相遇。正如波兰作家乌宾斯基撰写的这部《抓住十二只喜鹊的尾巴》及其所追寻的约翰·贝克的《游隼》那样,灵动的文字与通感的修辞带来了富有层次的画面和动静有致的节奏,对人文的观照和现实的批判则时刻给心灵以涤荡。
无处不在的飞鸟意象
在书中读鸟,始于《诗经》。但不论“关关雎鸠”抑或“燕燕于飞”,多非实写而是以鸟起兴,或以鸟为喻,实为表达相思之苦或黍离之悲。此一手法传至后世于乐府中发扬光大,或南飞乌鹊绕树三匝,或东南孔雀五里徘徊,前者求贤若渴,后者缠绵不舍,均流于诗外。至陶渊明后豁然开朗,山水田园花草飞鸟均可径直入诗,动静结合,虚实相间,“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等句,将天人合一、人鸟同道的哲学内涵蕴于诗中,是中国文学人与鸟与天地与自然最初的契合。
西方文学中的鸟,同样也是由虚入实的。从古希腊喜剧之父阿里斯托芬“云中鹁鸪国”的绮梦,到乔叟诗中无处不在的飞鸟意象,从莎翁一次次用他娴熟广博的鸟类知识和生活习性来激活剧中场景与人物,到华兹华斯、济慈、雪莱诗句中的杜鹃、夜莺和云雀……直到自然文学横空出世,鸟类终于从诗人们致以敬意的客体成为作家笔下的主体,而这一主客身份的转变,也标志着自然文学和之后鸟类文学的诞生。
成为文学的主人公
在我心中,第一个把鸟类视作文学主体的作家是梭罗。他在《瓦尔登湖》里像庇护家人一样庇护着来屋中做巢的美洲鹟,在屋侧松树上巢居的知更鸟和带着幼雏一起飞经窗外的鹧鸪。他走近它们,用摊开的手掌感受它们,再放归树上、天空。他用浑然天成的文字写道:“鸟儿这样的眼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和它所反映的天空同样久远。山林之中还没有产生过像它们的眼睛那样的宝石。一般的旅行家也都不大望到过这样清澈的一口井。”继而谴责和唾弃那些无知而鲁莽的猎者,他们的捕猎和枪杀常常让这群无告的幼鸟沦为无助的孤雏,甚或如枯枝败叶般同归于尽。
但若说能将自己与鸟类几乎融为一体的自然文学作家,则只有我最欣赏的约翰·巴勒斯。1871年,在《醒来的森林》中,巴勒斯将其对鸟类由衷的热爱和熟识于文字中自由抒发,把延龄草在森林中的盛开,视作一切的苏醒和所有鸟类的归来。巴勒斯既有力地回答了前辈诗人“你不用枪能叫出所有鸟的名字吗?”之诘问,也生动呈现出一只只来自山林或田野且带着天空气息、大地芬芳而非标本标签的鲜活鸟儿来。在好友惠特曼的鼓励和支持下,巴勒斯笃定于自然写作,这才有了之后巴勒斯终其一生的二十多本鸟类文学经典。
巴勒斯之外,同时代的约翰·缪尔在《加州的群山》中记录过唯一让他感到快乐的黑鸫,因为不论严冬酷暑雨天晴天,黑鸫都会和着溪流之声甜蜜、欢快地歌唱:“有瀑布深沉的轰鸣,有激流的颤音,有河边漩涡的汩汩声,有平缓河段轻柔的低语,也有从苔藓根部渗出并汇入平静水塘的清脆水滴声。”后来者奥尔多·利奥波德和蕾切尔·卡森则分别通过《沙乡年鉴》中的“土地伦理”和《寂静春天》里的“鸟类沉默”,将自然文学进一步推向环保文学,尤其是后者,通过揭示DDT(注:化学杀虫剂)化学杀虫剂对鸟类生存的威胁,将人类肆意破坏自然的那层面纱就此撕开:“这是一个没有声息的春天。这儿的清晨曾经荡漾着乌鸦、鸫鸟、鸽子、樫鸟、鹪鹩的合唱,以及其他鸟鸣的音浪;而现在一切声音都没有了,只有一片寂静覆盖着田野、树林和沼泽。”
正是在蕾切尔·卡森的坚持之下,逐渐引起重视的美国政府最终于1972年全面禁止DDT的生产和使用,这也直接带来了之后数年自然界中鸟类数量和种类的迅速回暖。换言之,如今我们还能在《抓住十二只喜鹊的尾巴》中读到“我们永远会因一曲陌生而婉转的鸟鸣停下脚步,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停止观鸟”这样真挚的句子,还能像作者乌宾斯基一样虔诚走进观鸟的世界并为之感动,都要感谢卡森和她在自然文学领域的前辈作家们。这是文学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