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0

(紧接第1版)中共中央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的产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全国人大的工作,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要积极稳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新提名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的素质和条件,既看人选的德才素质、能力和一贯表现,也看人选的资历、经历和代表性,同时还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人选中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

陈希说,中共中央按照上述原则,根据工作和班子结构需要以及个别谈话调研听取意见、组织掌握的情况,经过反复比选、统筹考虑,充分酝酿、多次沟通,兼顾方方面面,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对非中共人选,分别听取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拟新提名的人选,对中共人选进行了考察,非中共人选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换届考察基础上又专门进行了考察,有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了意见,同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意见。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等建议名单。2月28日,中共中央召开民主协商会,就人选建议名单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进行了协商。中共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人选建议名单。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建议名单,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基础上,经党内外反复酝酿、协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出的。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人选建议名单,是在考察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出的。

陈希说,这次全国人大换届,有一些同志由于年龄或工作变动等原因,没有继续提名。长期以来,他们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辛勤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次又以实际行动为实现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新老交替作出了新的贡献。让我们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干杰、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四次会议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赵乐际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俊臣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姜信治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人选酝酿协商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将有关决定草案表决稿、报告和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干杰、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赵乐际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2人,出席191人,缺席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3月8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这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3月8日下午,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了1名监票人人选,共推选出35名监票人人选。经主席团常务主席研究,提出了总监票人建议人选。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将在主席团领导下,对投票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俊臣作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刘俊臣说,到3月7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71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9件,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的252件。在这些议案中,有关立法方面的268件,包括265件法律案、3件有关决定事项;有关监督方面的3件。内容主要集中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强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适时启动条件成熟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就代表议案审议和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3月9日上午,主席团第三次会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人选名单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协商。代表们对各项人选一致表示拥护和赞成。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上述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干杰、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