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去,医保卡却刷爆了临安这家药店栽了!

2026-10-30

  我是   依保儿

  这些卡是谁的?本人没来,药是怎么刷走的?   药品的账对不上,抽屉里还藏着一堆医保卡……空刷、乱结算,问题很大!   追溯码全部调取,逐盒比对!一个也跑不掉。   追溯码就是药品的“身份证”,违法机构无处遁形。   我只是借卡收了好处费,怎么就被处以拘役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不得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没想到我刷高营收,竟付出了判刑那么大的代价。   定点医药机构务必树立“红线”意识,欺诈骗保零容忍。   漫画 连诚

  记者 吴双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员的共同财富,是看病就医的“保命钱”“救命钱”。近年来,医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大量骗保行为得到遏制,但一些更隐蔽的骗保手段仍在暗中滋生——部分定点药店与参保人员“合谋”,正成为侵蚀医保基金安全的新隐患。

  本期“以案说法”讲述一起定点药店利用参保人员滞留医保凭证空刷、冒名购药、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

  账目对不上,牵出猫腻

  2025年5月,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通过数据分析,排查到临安鸿康大药房可能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医保临安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对药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药店药品“进销存”异常,卖出的药与购进的药对不上账,此外,药店抽屉里还有一些参保人遗留的医保卡。该药店可能存在留存医保凭证、空刷、串换结算等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追溯码破局,锁定事实

  发现线索后,临安分局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市医保局也高度重视,将该药店销售药品的追溯码全部调取,交由临安分局比对。经大量数据分析和视频比对,基本确认该药店存在欺诈骗保行为。临安分局随即联系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联合进行案件研判。

  随着调查深入,一条隐秘的利益链逐渐清晰:一年多时间里,该药店负责人苏某等利用参保人黄某、司某预留的医保凭证,在没有真实购药行为的情况下,通过系统进行“空刷”医保、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本应属于医保基金的“救命钱”源源不断“套”成营业利润。黄某、司某作为出借医保凭证的“帮手”,从中获取了好处,误以为这不过是一个心照不宣的“小生意”。但这种“合谋”骗保的行为,已经触及法律红线。

  2025年5月28日,联合检查组对鸿康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将药店负责人苏某等5名涉案人员带回临安医保分局调查。5月29日,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对3名涉案人员进行传唤,次日刑事拘留。案件随后由公安机关调查审理,移交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临安区人民法院予以判决。

  骗保担刑责,法院判罚

  经查证,该药房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行为属实,药店负责人苏某、药店医保负责人梁某均负有主要责任。杭州医保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服务协议处理。根据《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医保联发〔2025〕2号)第二十七条,对2人予以记12分处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2026年5月13日,临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处黄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司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6〕浙0112刑初161号),并责令三人退赔医保基金损失77338.37元。

  救命钱不是“提款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什么?

  一、对定点医药机构:守法经营,别让“小利”酿成“大祸”。所有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务必树立“红线”意识,规范经营,坚决落实药品“进销存”全链条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医保结算都有真实的交易记录。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守住底线就是守住职业生命。绝不能让“人情”和“利益”模糊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要严格执行审核流程,对异常刷卡数据要敏感、能发现、敢报告。

  三、对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是“救命钱”,不是“提款机”。医保卡只能由本人使用。一次“借卡”、一次“获利”,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如发现身边有类似“空刷”“串换”行为,请立即举报。保护医保基金,也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