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为贵重饰品毁损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彰显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内涵。
高某在某广场集市摆摊,朱某来到高某摊位处,拿起放在开口塑料筐内的一个翡翠手镯试戴,失手导致手镯掉在地上断成两截。
法院认为,朱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经许可擅自试戴手镯,又未尽谨慎保管义务不慎摔断手镯,对损坏结果存在主要过错;高某作为专业经销商,在展示贵重商品时应尽到谨慎义务,综合各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大小,法院认定朱某承担70%的责任,高某承担30%的责任。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