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民营经济新增13条” 带来哪些利好?

2026-05-15

  本报讯(记者 诸芸)昨天,浙江发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

  作为2023年“民营经济32条”的升级版,“新增13条”有哪些亮点?

  在国家原本开放的7个领域基础上,浙江新增“海上风电”和“城市基础设施”两个领域,共9大领域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

  首次建立专项论证机制,“未经论证不得审批”。

  在要素改革上,将原本“3个不低于70%”的标准升级为“3个不低于80%”。这意味着,省“4+1”专项基金、新增工业用地、新增能耗在支持民间投资项目上的比重,都将达80%以上。

  每年专门安排1万亩用地,支持中小企业投资新质生产力项目。

  在金融支持上,扩大“无还本续贷”规模,预计2026年新增5000亿元以上。

  各级财政每年将合计安排不少于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使用算力、数据,以及推广应用智能体和新一代智能终端,助推“人工智能+”行动。

  计划建设“浙里政策惠企精准直达大模型平台”,实现“政策找企业”和“企业找政策”双向贯通,企业有什么需求,AI将自动匹配合适的政策并主动推送。

  在科技创新和人才认定上,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参与占比不低于80%,授权8000家以上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