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代理国家元首洪森4月6日签署法令,正式颁布《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法律自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这是柬埔寨首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和相关跨境网络犯罪推出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柬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入法治化、常态化新阶段。此前,该法于3月30日经柬埔寨国会全票通过,4月3日获参议院最终批准。
新颁布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5章24条,明确设立了5项核心罪名,涵盖技术诈骗、组织及领导诈骗团伙、招募及培训诈骗人员、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用于诈骗、与诈骗相关的特定洗钱行为,形成了对电诈犯罪全链条的严厉规制。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电诈参与者将面临2至5年监禁及2亿至5亿瑞尔罚金(1000瑞尔约合1.7元人民币);团伙作案或造成多名受害人损失的,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并处罚金10亿瑞尔;若诈骗活动伴随暴力、非法拘禁、人口贩卖等情节,组织者刑期将加重至10至20年,若致人死亡,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值得注意的是,这部法律新增了追责机制,明确业主在无法证明不知情时,当局可没收其被用作电诈场所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