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发生在上海的正当防卫案件详情,再次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024年3月的一个午后,上海某小区二楼阳台,徐某某正冲洗窗台灰尘,水落到了一楼康某家阳台。两家人虽是邻居却积怨多年,康某当即大声质问。“水往低处流,你当是下雨好了。”徐某某只回了一句,便转身回屋。
不料,怒火中烧的康某跑到二楼,一脚踹开徐某某家的老式防盗门,径直冲进客厅,将徐某某按在沙发上,用拳头殴打她的头和背。徐某某的丈夫李某正在厨房里切菜,闻声冲出,用力拉开康某。挣脱后的康某再次朝徐某某扑来,慌乱中徐某某随手抓起茶几上的东西朝康某挥去。鲜血顺着康某的额头流下。原来,徐某某手里握着的,是丈夫刚才顺手从厨房带出的菜刀。
伤情鉴定显示,康某左顶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徐某某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2024年4月25日,公安机关对康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以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那么,徐某某持菜刀砍伤康某头部,是否属于防卫过当?此案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审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徐某某的行为旨在制止不法侵害,未超出必要限度,符合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
延伸阅读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1月1日起施行
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正当防卫制度明确写入法条,为公民合法维权划定清晰边界。
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律师邵斌表示,此前,在一些案件中,被侵害方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反击,却与施暴者一同被认定为互殴并追责。
比如,山东淄博一家饭店的女老板被醉酒顾客无故殴打后抄起酒瓶反击却遭拘留罚款。为了洗清互殴罪名,她耗时4年历经四次审理才终获“不予处罚”的改判,这一事件曾引发广泛争议。
邵斌表示,互殴与正当防卫的核心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过错前提”。互殴是双方均有挑衅、约架等主观过错,均有伤害意图;而正当防卫是无过错方对不法侵害的被动回应,核心是“制止侵害”而非“报复伤害”。
不过,可以注意的是新规不要求防卫行为“绝对对等”,而是以“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为标尺。判断时更出于防卫人当时的紧迫情境考量,综合双方力量对比、侵害手段强度、防卫后果等因素,避免以事后理性标准苛求防卫人。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