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高达1.95亿

仙琚制药涉嫌价格垄断 在天津遭重罚

2025-05-07

记者 薛永军

5月5日晚间,仙琚制药(00233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30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该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张宇松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工作及战略部署,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主动提高反垄断合规意识。本案中,张宇松负有个人责任。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上述因素,根据《反垄断法》,决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374.67万元。并处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1.72亿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95亿元。对张宇松罚款60万元。

仙琚制药确认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尚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行政处罚是针对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发生的业务行为。事件发生后,该公司高度重视,已责令相关业务部门按要求立即整改,主动调整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已制定反垄断合规管理指引和员工合规手册,并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和专项培训,以强化反垄断合规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因涉嫌垄断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被罚没的公司不止仙琚制药一家。4月30日,津药药业和联环药业也因同一事项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被罚没6919.24万元、6103.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