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丽
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意见》指出,告诫书的性质、出具的时间限制,指出家庭暴力事实清楚,公安机关可以当场决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对需要继续查证的,应当在受理报案后72小时内作出决定。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提出“告诫制度”,本次《意见》从告诫实体、程序规范、告诫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具体实施等各方面作出了更完善的规定。
快报邀请了几位浙江民警和法律专家,讲讲和家暴及告诫相关的法规,以及他们实践中的真实案例。
出具告诫书是开始不是结束
民警处理家暴后连续跟踪一年
据记者了解,目前浙江警方接到涉家暴警情时,民警先到现场了解情况,如果情节轻微,受害人即便是第一次报警,也会第一时间当场向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家暴只有一次和零次的区别。”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杨家埠派出所社区民警陈飞说,现场如果看到受害人受伤,就拍照固定证据,“如果发现受害人迫于压力不敢说实情,我们会带双方回派出所做笔录,调查清楚,如果受害人同意,会开具告诫书。”
陈飞说,接下来,如果受害人同意原谅,还要加害人做出“不再动手施暴”的承诺,再对加害人进行口头训诫教育;如果加害人拒绝承诺或者受害人也不愿意原谅,对加害人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则刑拘。
陈飞说,有时妻子报警被家暴,他们出警后,妻子原谅丈夫,两人还当场和好了,明确不用出具告诫书,他也会让女方在报警记录单上签名,“这也是对受害人的一种保护,同时也是一种证据。”
“告诫书不是阻止家暴的结束,而是开始。”陈飞说,因为家暴往往反复发生,他会在第二天跟进双方情况,一方面问问受害人好不好,回去有没有再吵,同时也盯着加害人有没有说到做到,“如果对方说没有挨打,就过一个星期、一个月、一个季度、一年这样跟进。这么做也是给加害人压力,让他知道我们盯着他,也让受害人感到背后有人为她‘撑腰’。”
夫妻对打算不算家暴?
妻子左眼角肿起
丈夫脸上有不少抓痕
一位妻子报警说被丈夫家暴,陈飞赶到现场,丈夫脸上有不少抓痕,妻子左眼角肿起。
两人被带到派出所,妻子说丈夫打她,丈夫说自己被妻子打了,家里没装监控,从各自伤势看发生了互殴。
原来,丈夫出轨被妻子发现,丈夫答应了断,但妻子咽不下这口气,双方发生争执打了起来。妻子因为儿子女儿都有工作了,也不想离婚。
当着妻子的面,陈飞给丈夫开具了告诫书,还对丈夫做了训诫,让他要珍惜家庭。丈夫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打人,但他也说到,妻子曾拿刀要砍自己。
“家暴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变成刑事案件。”陈飞加了夫妻俩微信,第二天分别联系两人后续跟进。
“家暴就像人生病,是这个家庭生病了发出的一个信号,要治好,不是一次告诫就可以的,一定要持续关注,一直到没有反复发生、复发,才算是治好了。”
父母教育孩子算不算家暴?
孩子没做作业被爸爸揍报了警
《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缪渭川说,家暴行为不局限于夫妻,也包括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
曾有孩子报警遭遇家暴,民警上门了解到是孩子没做作业,被爸爸打了一顿。民警一般会调查有没有虐待行为,“如果家长教育子女行为过激了,我们会指出家长这么做不对,但这不属于家暴。”一位民警说。
缪渭川律师说,家暴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不是一种具体罪名,家暴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的刑事犯罪有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死罪。
男朋友打女朋友算不算家暴?
“不属于家暴定义范畴,男女朋友和家庭成员关系不一样,家暴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违法行为。”缪渭川律师说,但如造成伤害,比如伤势构成轻伤以上,也是触犯《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如果是长期同居关系,一方长期被打,施暴方还可能涉嫌虐待罪。
冷暴力是不是家暴?
《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为——“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冷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这是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
一对再婚夫妻,男方有一个孩子跟他,再婚后和现在的妻子又生了一个孩子,但男方父母一直无法接受新儿媳,经常数落她,也不愿理她,现在丈夫也不愿搭理妻子了,妻子很苦闷。妻子遇到的这类情况属于冷暴力。
缪渭川律师说,冷暴力本身,可能无法直接作为报警的理由,如果遇到冷暴力,有以下维权方式:如果冷暴力升级或伴随其他形式的暴力,如身体伤害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或者导致受害人精神或身体上受到实质性伤害,那么受害人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有义务给予帮助和处理。
遭遇家暴留下证据很重要
律师教一位妻子电话录音
《意见》指出,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同时,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等8类证据。
缪渭川律师曾接待过来咨询的一位妻子,她的脸被丈夫打肿了,妻子收入比丈夫高,丈夫天天混日子,喝酒了就打她,她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想离婚,丈夫不同意,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缪律师建议她跟丈夫打电话并录音,要说明自己被打这件事,还建议她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案。民警很快找到她丈夫调查,因为证据确凿,丈夫承认打人,还表示自己同意离婚。
家暴决不能和稀泥
施暴丈夫行政拘留5天
民警鼓励女方走出家庭去工作
“对家暴,决不能和稀泥。”杭州市钱塘区公安分局新湾派出所民警吴雷说。
今年1月初,小王(化名)报警,说被丈夫打了。吴雷出警,客厅监控拍下小王的头被丈夫打了一下。
夫妻俩有个孩子,但关系不好,经常吵架,小王丈夫经常动手。后来因为拆迁分到房子,小王丈夫及父母把房子归到自己名下,不愿写小王和孩子名字,发生争执,小王被打。事发时小王打算去法院起诉,一个人住在老房子,担心丈夫上门打自己,在客厅装了监控。这天中午,男方气呼呼上门,进屋后对小王动了手。
小王说,之所以拖着不离婚,一方面因为孩子小,另外自己结婚后就在家带孩子,离婚后不知道可以做什么,丈夫很凶,她也怕报复。
吴雷调查发现,女方报警被家暴的记录有三次,前不久刚刚对她丈夫出具了告诫书。这次对丈夫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吴雷建议女方换个地方住,同时走出家庭去工作。
小王后来在其他城区租了房,法院判决下来,孩子判给了她,小王也去了一家公司上班。小王还找吴雷求助,说前夫抚养费没给,吴雷又去劝小王前夫,赶紧把抚养费付了。
家庭暴力告诫
不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法院、教育、民政、司法、卫健、妇联、妇儿工委等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及工作衔接机制。
缪渭川律师说,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不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比如受害人的身心健康、权益保障、家暴环境中的孩子身心健康等都值得关注,还有告诫与强制报告、临时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衔接,需要多部门协同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