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江苏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部门经理,工作已有20年。今年,因为在上班时,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辞退,张某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
事发前一天,他因为开车到半夜,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在自己工位上睡着了。
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张某制作《面谈表》一份,载明“张某上班时困乏导致睡岗行为”。张某在该《面谈表》上签字确认。
后来,公司工作人员向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工会出具《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合同通知的审批函》,同意以张某在上班期间睡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同日,公司向张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载明:“张某同志:你于2004年入司,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你上班期间睡岗,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纪律的零容忍规定,经与工会协商同意,决定解除你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此后你与本公司将无任何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查明: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从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考量,张某违纪行为具有偶发性,且客观上并未对某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宜认定为“严重”,且张某入职公司20年,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就以较为粗暴的“一刀切”方式直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订。
网友评论
小鱼干不爱喝水:希望落实劳动法,归还打工者相应权利,判得好!
Freedom_And_Money:公司是我家,睡会儿怎么了?
6OOer:上班睡觉是不对,但是公司做得也很过分。
就爱大实话:偶然发生的小错误就可以开除的话,那开除员工就太容易了。
尾号429:如果每天加班一小时不给加班费能处罚公司就好了。
X侠:规范合同与制度,保障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南京零距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