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坚决纠正 幼儿园“小学化”

2024-11-12

教育部11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

教师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全问题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幼儿园的孩子小,自理能力弱,教育部将推动各地着力抓好保障幼儿安全的各项规定:

压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层层传导。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的安全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安全监管,做到“有人管、不推诿”,该谁的事谁上。

加大违规的惩治力度。对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让法律条文硬起来。

学前儿童入园

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

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将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

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幼儿园聚焦保教过程,加强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

这两类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

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此外,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还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要求幼儿园或者有关部门要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据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