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小孩被碾轧身亡”案司机已回家

律师发声:后续有两种可能

2024-10-13

8月11日,河北保定容城县贾光乡发生了一起令人扼腕叹息的交通事故。一名11岁小男孩跟着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双向公路上骑行,结果在接近中线时不小心摔倒,进入对向车道。小男孩被对向车道上正在行驶的一辆小汽车碾轧身亡。此前,涉事司机亲属曾透露称,涉事司机已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

10月11日晚,涉事司机姜永亮的辩护律师 @周兆成律师 发文表示,司机姜永亮在9月26日已经走出了容城县看守所的大门,重获自由。

记者也从当事司机姜永亮家属处证实,姜永亮已于9月26日“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据报道,目前已取得小孩家属方的谅解,签订赔偿协议,具体赔偿金额不便透露。

家属表示,姜永亮回家当天,孩子们见到爸爸,都激动得哭了起来。目前,姜永亮主要在家里干活,陪伴家人。他的活动范围仍受限,不过,在向工作人员报备的情况下,可以前往工地上班,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此案辩护律师周兆成认为,姜永亮能够被取保候审,意味着检方判定姜永亮社会危害性较低,罪行轻微,羁押必要性不强。虽然刑事程序仍未终结,但对后续走向还是影响深远。一般来说,后续走向有两种:

一种是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由法院来定罪量刑,作为司机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会接受委托时的目标,继续做无罪辩护。

另一种则是检方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跟“定罪免刑”不同,这意味着检方认为司机行为不再属于犯罪,无须移送起诉,刑事程序就此终结。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16条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种属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一种是酌定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这种,属于“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检方自由裁量的结论。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魏魏律师表示,这说明司机姜永亮和小孩家属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但是,刑事案件还要按照正常程序往下走。

网友评论

子澪君:这个也是挺无奈,都不想孩子有事。其实公路弄个铁护栏会不会好点?

泡沫:作为旁观者,这件事确实很让人痛心,但是我觉得这事家长的责任更大,还是孩子就带出来这样骑行,突然倒地压线,司机躲避不及,又有什么错?也是倒霉,飞来横祸。

zhang:我作为司机,我自己认为司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我不认为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不可逃避的,在车辆右侧有一辆单车骑行,对向车道有单车队在骑行,而且靠近中线,这样的情况下,他不控制车速,明显缺乏安全驾驶意识。

勛章:司机也要采取防范意识。随时预感意外情况出现,减速慢行,注意行人动态,事故可以化险为夷的。

来源:潇湘晨报、红星新闻、@周兆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