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被打司机口鼻流血,并未还手。女子还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 该女子随后驾车逃走。
8月29日晚间,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公告,对28日逆向行驶且对他人进行辱骂、殴打的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公告称,8月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崂山区人)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男,26岁,崂山区人)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王某查获。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传世历史:这就是典型的寻衅滋事罪,理应判刑。
你的u鹏歌:是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夕颜0124:不需要赔偿对方司机损失吗?白让人挨打?
功凝远000:下步就要看被打司机如何行事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难忘的十四年:这个赔偿必须包括侵犯尊严带来的损失,当众被扇十几个耳光直至口鼻流血,其狼狈之状可想而知,颜面扫地,以后还怎么见人?还怎么在各界混?所以损失惨重影响深远,必须高额赔偿。
来源: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