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恋爱豪掷280万

分手后向女友追回240万

2024-08-16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一案例。

李先生经常在某平台上观看张女士的直播并打赏礼物,二人因此相识相恋。恋爱期间,李先生通过好友公司向张女士转账100万元,备注为借款。此后,李先生还花费140万元购置汽车及办理牌照,将该车登记在张女士父亲名下,并多次给张女士转账红包、购买礼物等。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

李先生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女士返还恋爱期间收取的款项共计28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李先生在主观上系基于与张女士共同生活的目的,为其购车、进行大额转账,后双方因分手未能登记结婚。考虑到数额较大的财物及车辆均由张女士占有并受益,价值较高,李先生因此蒙受了较大损失,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和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这种大额馈赠不宜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而应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张女士应返还大额转账及购车支出共计240万元;而李先生为张女士红包转账、购买礼物等费用,则应视为增进情感的一般性赠与,张女士无需返还。

综上,张女士需向李先生返还240万元,鉴于张女士已返还李先生3万元,抵扣后,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李先生237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网友热议

CHIANGYAUWAI:“备注为借款”就很抽象。

有事说事别看名字:法院判定100万虽有借款备注,但也为主动赠与,那又为什么需要归还呢?

不作死的节操君不是好瓷片:这边建议钱存银行哈!

明玥月:我在想这个车卖掉后肯定不值140万了,这种情况女方可以直接把这个车还给李先生吗?

快乐喵1720:恋的时候有多热烈,分的时候就有多决绝。

读史净心:爱得感天动地,分得惊心动魄。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