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自动续费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

2024-07-02

近年来,付费网站或App迅猛发展,许多平台以盈利为目的,只向会员提供内容和服务。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用户不得不订阅会员服务,然而自动续费机制却频繁成为消费者不小心就会触发的陷阱。

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有消费者花费0.1元在某视频平台开通了7天的VIP会员,后来被自动续费至今年6月,前后扣款近百元。

该消费者称,7天会员到期后,该平台自动续费29元,延长一个季度的会员权益;今年3月13日,该平台又再次自动续费68元。“7天的会员服务到期后,我就没再打开过这个视频软件,无意间查看付款记录才知道自己一直在交钱。”

早在2019年,就有媒体调查显示,50款热门付费软件中的七成以上,在会员包月、包年服务套餐中,暗藏“自动续费”的消费陷阱。某知名投诉平台上,以“自动续费”为搜索条目的投诉件,从2020年的3万多条,暴增至如今的14.8万条。对此,不少消费者提问,一键就能够开启的自动续费,为何不能一键关闭?

另外,还有许多App故意设置障碍以阻止用户取消订阅自动续费,例如不提供明确的取消操作路径,或者要求用户经历繁琐的步骤才能终止续费。

不过,好消息终于来了!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对此,很多网友拍手叫好,“支持!”

淡紫:我也被坑过几百元。

橙友JD9d3vzL:自动续费就是坑……

橙友8zGWmrz3:我也是,找了半天才看到这个自动续费。

凡子:这真是一项让人拍手叫好的举措!

综合新浪微博、@人民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