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潇龙
2022年7月,方女士和女儿来到上海浦东机场,准备乘坐国泰航空航班前往香港,一时没找到入境签证,无法办理值机。方女士称,她寻求航司工作人员帮助,但没有一个人理她。双方交涉中,方女士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甚至引发了肢体冲突。当地警方前来处置,双方达成了口头和解。
随后方女士在行李箱里找到了入境签证,因超过值机时间,她只好改签了航班。再次办理值机时,她却收到一份《拒绝运输通知》,她被该航司永久拒载了。
对此,方女士很不忿,“打了几十个客服电话,没有任何人回应我……11岁的孩子哭闹,工作人员十分冷漠。”方女士一纸诉状将航空公司起诉到法院。方女士认为:航空公司服务意识淡薄,导致双方矛盾升级,侵犯了其人格权益,要求航空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一审驳回了方女士的全部诉请,方女士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方女士未能管控好个人情绪,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客观上构成了航空公司拒载的情形。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在机场这种场景之下,旅客如果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有可能对其他旅客产生负面影响,而这种负面影响有可能带到机舱内,因此,哪怕是在机场发生干扰公共秩序的行为,也会对航空安全造成直接影响。
法官同时提示:航空公司作为高端服务提供者,应当懂得充分纾解旅客情绪的重要性。如果当时航空公司对方女士的服务能够更贴心一些、对她最初的关切能够回应得更及时一些,如果航空公司在出具拒载决定时,能够设置一定梯度作为缓冲,比如说先拒载单次或拒载一定期限,或许可以避免本案纠纷的发生。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的李定胜律师认为:航空公司基于对公众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该乘客本次拒载,合法性没有异议,但对该乘客永久拒载欠妥。公共运输承运人应对消费者的不当行为具有一定的容忍度,方女士行为确有不当,可以被单次拒载,但航空公司基于对该乘客的本次行为评价,对其永久拒载,超过了合理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