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江苏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关于某女士借用社区卫生间后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一事,引起网络关注。
对此,千灯镇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核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0月17日,千灯镇河东街社区工作人员王某某与一名前来借用卫生间的女士发生言语争执,社区工作人员金某某在随后的沟通过程中态度欠佳、表述不当。
事后,千灯镇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向其表达歉意,同时约谈千灯镇相关工作人员。
目前,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社区负责人以及王某某、金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深刻检查,对王某某作出暂时停职处理,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置。
接下来,千灯镇将以此为戒,深刻反省,举一反三。重点围绕行为规范、作风严谨、服务态度等方面,对全镇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提醒,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对各类公共服务场所的便民设施加强开放服务,确保在服务时间内向群众“应开尽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山争82828282: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好大的官威啊!
陈-医-生:人都有内急的时候,你单位的厕所不让外人用,你能保证你外出时不会遇到内急的情况?
大虾:对得起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吗?
飞雪夜归狼:摆不正自己位子,群众用下卫生间怎么了?
断桥铲雪:社区服务中心不为民服务,还不如干脆卖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