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19日发布。
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意见提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在加强组织实施方面,意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做好总结评估。
这是一份事关民营经济的重磅文件
涉及群体广泛
看三个数据:截至5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18亿户,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000万户,占企业总量超过92%。
首次提:生力军
这一文件,对民营经济定位做出重要表述——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十四届全国政协委、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李兆前表示,这一定位将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直接关联,凸显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
机关、事业单位不能违约毁约
文件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
文件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表示,这样的政策,不但可以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还能提高融资获得的容易程度,对于民营企业发展是实实在在的支持。
预防和清理欠款问题单列
文件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也高度重视,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
据新华社、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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