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2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暨军民

2026-02-04

各位代表:

我受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4+1”重要要求,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密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充分彰显人大制度优势,为杭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8次,举办专题讲座7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研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和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实施基本陈列提升工程,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加强文物本体保护,征集丰富藏品史料;组织大中小学生走进陈列馆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市人大机关青年干部和社会志愿者一起开展讲解服务。接待港澳学生、外国学生、上海合作组织7国最高法院代表团、韩国全罗南道议会代表团等访客1100余人次。落实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决定,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第一时间制定12方面落实举措,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出台95项措施,切实做到党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围绕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组织开展趋势性关键性重大问题专项调研,聚焦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等方面,汇集全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00余条,形成1个总报告、8个子报告和13份建议清单,为市委制定“十五五”规划建议提供了重要参考。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打下扎实基础。

严格落实市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事项31次,向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工作10次,向市委报送调研报告、考察报告15个。完善市委交办任务落实机制,认真做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区县协作、联乡结村等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及时做好重要人事任免,确保党委人事意图顺利实现。

二、注重法治引领,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

开展创新活力之城立法调研。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牵头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企业代表、行业协会等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聚焦科技创新更强、产业能级更高、创新主体更活、创新生态更好,重点就战略目标、主要支撑、关键路径、核心变量、重要基础、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法治保障研究。

加快新兴领域立法。制定全国首部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首次从法规层面对具身智能机器人提出明确概念,系统性构建从技术、产业、场景到安全的全链条制度和治理机制,为具身智能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供给,新闻话题全网阅读量超过1.6亿。修订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完善“一区多园”管理体制机制,助力高新区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财政科技投入绩效监督。认真做好预决算审查,首次批准预算调整20亿元专项债券注资科创基金。深化预算草案“三审”制,对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预算草案、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智能物联产业政策执行进行专题审查。开展“三个15%”财政科技投入政策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计划执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联报联审”,两次审议通过20个项目114.7亿元投资计划,助力扩大有效投资。

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三级联动开展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监督,召开座谈会99场、调研企业506家,收集意见建议764条,推动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开展入境旅游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跨境支付、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杭产销售。

助推打造最优创新生态。依法作出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定,推进服务机构、功能集聚区、数字化和人才队伍建设。听取市政府制定产业基金集群相关政策的报告,推动国有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开展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青创空间培育、青年人才住房保障、青年创业扶持等政策落地,助力建设青年发展之城、向往之地。

三、强化法治护航,助力打造世界一流历史文化名城

健全历史文化保护法规。制定良渚古城遗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将良渚古城遗址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纳入保护范围,健全完善多元管理协同一致的体制机制,统筹遗址保护与文化大走廊建设、民生改善工作,细化保护优先、活化利用管理举措。制定富阳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乡镇人大首次参与立法,进一步强化基层群众保护古城墙的意识。

加强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审查。审议《杭州市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围绕强化规划衔接、打造运河文旅地标、业态多元发展、增强规划执行刚性等方面提出意见,促进街区整体保护、活态传承与合理利用。审议《杭州市笕桥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针对性提出健全保护责任链条、谋划科学运营模式、深化“文化+”深度赋能等意见,更好铭记航空历史、传承抗战精神,激活街区文化魅力与经济活力。加强文化遗产周边工程项目审查,作出同意大运河沿线整治提升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的决定。

开展文化“新三样”出海专题调研。围绕杭产网文、网剧、网游出海工作,邀请文化领域人大代表、行业专家、海外推广机构等共同参与,走访调研文化企业15家,召开座谈会8场,收集意见建议80条,提出促进科技与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优质IP全产业链发展等建议,助力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出海。

四、树牢法治导向,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生态文明之都

制定实施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首次将碳达峰碳中和、碳足迹管理、生态碳汇写入地方性法规,强化工地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等突出问题的治理举措,固化杭州“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数字赋能等经验,系统构建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的法治框架。常委会扎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步出台11个配套文件,促进法规全面落实、有效实施。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一府两院’主体、部门主责”要求,突出市级抓整体、区县(市)抓重点、乡镇抓具体,实现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全覆盖。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市法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判工作、市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等情况报告,提出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等7方面16条审议意见,刚性落实“立法—报告—监督—评估”闭环,推动制度落地。

打好生态环保突出问题监督“组合拳”。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聚焦群众身边环保突出问题,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解决“噪声、大气、水污染”问题投诉多、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稳定等难题。开展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工程渣土处置工作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建议方案,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上下联动开展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执法检查,为举办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创造良好条件。

五、聚力依法履职,助推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听取审议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提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体系、提升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引领性、强化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更新的要素保障、提高规划精细化管理水平等审议意见,更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能级提升的引领作用。听取审议大城北规划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聚焦推动大城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体制机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3方面11条审议意见。

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制度。修订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强化市域统筹、全生命周期监管、智慧化管理等要求,提高地下管线综合使用效率和运行安全水平,筑牢城市“生命线”的法治屏障。制定水上交通发展与管理条例,规范停靠点建设、水上活动安全管理,助力水上交通绿色智慧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开展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监督,听取市政府制定非住宅类项目配套管道燃气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等报告,助力优化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供给。

六、突出为民惠民,促进擦亮“最具幸福感城市”金名片

深化民生实事项目监督。首次联动审计监督,推动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从本体监督向政策落地绩效、资金管理绩效、运行绩效监督深化,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27类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推动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老年助餐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惠民项目开展“回头看”,发现9大类600余个问题,政府部门立即响应、整改到位。召开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听证会,收集代表意见35条,吸纳到提交本次大会票决的候选项目。指导基层探索民生微实事立办制度,办好群众身边“关键小事”。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赴10个涉农区县(市)40多个乡镇(街道),开展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民增收监督调研,汇集一线代表群众意见建议354条。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并开展联组审议,组织14个代表联络站137位代表和群众收听收看直播并在线讨论,针对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建强发展轴等方面提出14条审议意见,在省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取审议市监委相关工作情况报告,聚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调研,推进重点领域整治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托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开展基层人大和纪检监察联动监督试点。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件443件,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推动解决群众诉求。

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制定全民健康促进条例,从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出发,对健康影响评估、体重管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等作出规定。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监督,推动更好支撑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监督,提出“五个一”的审议意见。作出加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助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听取市政府制定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推进困境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情况报告,推动民生政策更加公平可及。

七、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杭州建设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流程。规范法规立改废释机制,修订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办法,及时废止家畜屠宰管理、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等条例。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收集立法意见建议3000余条。

提升监督工作实效。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制定和修改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4项办法,健全监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常委会层面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机制,优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评价机制,使人大监督更好做到情况明、问题准、原因清、意见实、效果好。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听取审议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加强决定和任免工作。新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办法,听取市政府制定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改革实施办法等报告6项。修改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办法。

开展执法司法普法监督。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首次对34个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公检法司机关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等情况报告。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听取审议“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

八、汇聚民意民智,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实践

常态化开展“两个联系”。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完善“四建设两提高”代表工作体系,引导代表当好知民意的“代言人”、暖民心的“贴心人”、解民忧的“领路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非等领导同志带头走进代表联络站,主持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代表意见建议,并及时交办督办。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进站听取意见建议等做法,收集基层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1200余条。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一年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进站(点)接待群众1.3万人次。拓宽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邀请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企业负责人、各领域青年、教师学生、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等5批130人走进人大会堂,列席会议、参加讨论。

高质量做好议案建议工作。认真审议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其中修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制定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拟列入立法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40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问题解决率达80.6%。姚高员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带头领办的7件重点建议均已办理落实。组织类案建议协商会,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对332件A类建议办理结果进行“背靠背”二次评价,推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

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三推两助 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收到代表建议7200余条。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培训市人大代表120人次。做好45名代表出缺补选和资格审查等工作。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听取25名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全力协助办好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充分肯定。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第一小组、省人大代表杭州中心组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持续深化基层创新探索。深入落实省人大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的决定,召开全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经验交流会,指导基层深化“民有所呼、我有所为”“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等民主实践。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平台作用,举办“市长·代表面对面”“局长·代表面对面”等协商议事活动23场次。新增2家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产业代表联络站点建设,持续推动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融合贯通,组织“一府一委两院”进站开展协商活动1050次。

九、建设学习型组织,进一步提升“四个机关”运行质效

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促”,认真落实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自觉配合做好中央和省委联动巡视监督相关工作,支持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提升机关工作质效。运用“E讲堂”“集体政治生日”“干部论坛”等载体,举办人大干部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人大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制定修订办文办会、督查督办、财务管理等机关工作制度。发挥“杭州数智人大”平台功能,提升人大干部AI应用能力。

加强研究宣传工作。召开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和实践研讨会,协同推进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和杭州市人大工作研究会、“五四宪法”历史资料研究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和实践研究会作用,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做优人大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人大工作成效和代表履职风采,积极总结和宣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10周年工作经验与成果,杭州人大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总播放量超过3000万,2件作品入选“中国人大新闻奖”。《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志(2002-2024)》出版发行,被国家图书馆、全国人大图书馆收藏。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2次,制定法规6件,修订修改法规6件,废止法规6件,听取审议报告37个,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6部,审查规范性文件44件,开展专题询问1次,组织专题调研4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5人次,圆满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配合协作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要做到:更加注重服务大局,聚焦谋划“十五五”发展、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培育“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等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加注重厉行法治,坚持主干性立法和小切口立法相结合,着力构建“两城一都”地方性法规体系,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推动、决定支撑作用,提高全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围绕“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强化监督联动工作,完善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机制,着力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上下协同,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系,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开展上下联动监督,指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共享学习培训资源,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更加注重提升能力,紧扣“四个机关”定位,着力打造学习型组织,实施“凝心铸魂、服务提升、民呼我为、提能增效”四项行动,推进“以学促干、以干促学”循环迭代跃升,不断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立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基层站点运作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队伍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推动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取得决定性进展的重要一年。我们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锚定中国式现代化大场景下的方位定位,深刻把握“亚洲的杭州、世界的杭州”的重要要求,成为“重要窗口”中的最美风景;深刻把握“中国的杭州”的重要要求,坚决扛起为中国式现代化探路先行、引领支撑的使命责任;深刻把握“浙江的杭州”的重要要求,更好发挥在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中的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更实作风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履职、主动担当,守正创新、实干争先,为杭州更好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人大力量。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杭州实践。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溯源溯史溯理研究,进一步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和省市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见实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10周年为契机,发挥陈列馆独特阵地作用,继续做好“内提外扩”文章,举办10周年成果展,联动开展基层组织宪法学习活动,精心组织“学宪之路”大思政课,推动宪法精神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开展法治浙江建设20周年人大相关活动。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政治保证作用,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市委指示要求,全力抓好市委交办的重大任务,切实做到工作部署贴近党委中心、立法监督体现党委要求、任免决定贯彻党委意图。

二、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着力完善“两城一都”地方性法规体系。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创新活力之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等条例,作出加快建设科创平台助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的决定,听取市政府制定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等五年规划情况报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引领保障构建杭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等条例,开展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立法调研,作出深化市域内协作帮扶推动全市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优化市域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围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制定河湖保护治理条例,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制定机关运行资产管理规定,就加快建设现代化法院、促进行政检察工作分别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市政府制定有关生育支持、健康杭州等民生政策情况报告,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力度,及时清理一批不适合继续适用的法规。(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