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60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徐胜,继承人:徐阳,不动产坐落:郡枫华庭4幢1单元904室。
2.被继承人:倪银娣,继承人:吴士荣,不动产坐落:塘河南村54幢3单元402室。
3.被继承人:倪银娣,继承人:吴士荣,不动产坐落:龙华巷6号2单元402,403室。
4.被继承人:汪建国,继承人:汪宏亮,不动产坐落:三里新城·兰苑43幢3单元602室。
5.被继承人:葛瑞娣、郑聿照,继承人:郑萌、郑钢、郑萍,不动产坐落:星河明苑3幢1单元1203室。
6.被继承人:袁小莲,继承人:俞玲娜、俞永如、俞凌峰,不动产坐落:绿洲花园9幢1单元802室。
7.被继承人:俞小毛,继承人:沈傅法,不动产坐落:长睦锦苑4幢1单元302室。
8.被继承人:俞小毛,继承人:沈金法,不动产坐落:长睦锦苑6幢1单元703室。
9.被继承人:陈阳斌,继承人:陈一墨(监护人:许媛宾)、陈一娴,不动产坐落:宋都凯旋苑3幢2单元602室。
10.被继承人:单家棫,继承人:单嵘,不动产坐落:锅子弄14号203室。
11.被继承人:陈凤仙,继承人:缪林,不动产坐落:朝晖七区7幢3单元102室。
12.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月红,不动产坐落:天晖铭园1幢2单元702室。
13.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月红,不动产坐落:天仙新苑6幢4单元402室。
14.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月红,不动产坐落:天晖铭园4幢3单元801室。
15.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月琴,不动产坐落:天晖铭园4幢1单元602室。
16.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月琴,不动产坐落:三里新城·兰苑24幢1单元102室。
17.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泉有,不动产坐落:天晖铭园1幢2单元802室。
18.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泉有,不动产坐落:文晖铭园1幢1单元204室。
19.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泉有,不动产坐落:三里新城·兰苑46幢3单元601室。
20.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泉宝,不动产坐落:天晖铭园3幢2单元602室。
21.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泉宝,不动产坐落:天晖铭园4幢3单元502室。
22.被继承人:陈定贞、潘有法,继承人:潘泉宝,不动产坐落:三里新城·兰苑24幢1单元302室。
23.被继承人:周小娟,继承人:张曦晨,不动产坐落:坤塘悦府1幢1302室。
24.被继承人:周小娟,继承人:张曦晨,不动产坐落:衍新玉府1幢1单元2402室。
25.被继承人:周小娟,继承人:张曦晨,不动产坐落:新塘家园东区1幢1单元602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7)杭钱证民字第8174号遗嘱公证书,立遗嘱人:朱阿隆,继承人:朱国强,不动产坐落:马市街230号3单元501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朱阿隆的产权份额由其儿子朱国强继承。
2.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3)浙杭钱证民字第426号公证书,立遗嘱人:洪阿花,继承人:王克威、王晓冬,不动产坐落:谊秀名府14幢1单元706室,洪阿花的份额由王克威、王晓冬继承。
3.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3)浙杭钱证民字第426号公证书,立遗嘱人:洪阿花,继承人:王克威、王晓冬,不动产坐落:七堡璟涛湾19幢901室,洪阿花的份额由王克威、王晓冬继承。
4.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3)浙杭钱证民字第426号公证书,立遗嘱人:洪阿花,继承人:王克威、王晓冬,不动产坐落:七堡璟涛湾19幢301室,洪阿花的份额由王克威、王晓冬继承。
5.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3)浙杭钱证民字第426号公证书,立遗嘱人:洪阿花,继承人:王克威、王晓冬,不动产坐落:七堡璟涛湾18幢402室,洪阿花的份额由王克威、王晓冬继承。
联系电话:0571-85254495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市民中心E座7楼
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