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合成 内容要主动“亮身份”

2025-09-10

本报评论员 王俊勇

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网络上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也越来越多。这些内容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如果属于相关法规规定的深度合成信息,应当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标识。

《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不过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风险。人工智能可以按照指令生成文字、图片、视频,甚至可以“换脸”“换声音”。这样的技术如果被滥用,就会引发虚假信息传播、损害公众利益、破坏社会整体信任度等问题。所以,在源头上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进行规范,迫在眉睫。

《办法》着眼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全环节,对内容生产者、分发者等进行了约束,要求每一个环节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带上标识,有助于大众快速分辨信息是真实还是演绎。这也是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包容审慎监管提供了重要借鉴。

除此以外,人工智能的规范发展,也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对于大众来说,网络的便捷让人人都拥有了“麦克风”,我们每个人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面对飞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我们既要学会甄别信息,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对自己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标识。只有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自觉,才能共享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网络平台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内容的审核,守好技术与法律的关口。

人工智能正在为各行各业赋能。只有为技术发展立好规矩,让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主动“亮身份”,才能守住社会信任的底线,推动人工智能在更多领域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