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陶滔滔 记者 蔡杨洋)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研究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工行杭州分行积极响应,于5月9日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全国首批、浙江首单金融机构科技创新债券,并于5月13日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全国首批、浙江首单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创新债券,助力债券市场“科技板”和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商行前列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本次以金融机构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工行杭州分行担任簿记管理人,为杭州银行成功承销发行5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通过贷款、债券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唯一一家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本次以股权投资机构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在了解到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产业基金出资、股权投资等需求后,工行杭州分行主动推介科技创新债券并进行政策宣导,协助设计债券发行方案,作为独家主承销商成功为其承销发行4.6亿元科技创新债券,为全国同类机构开展科技创新领域债券融资提供了可复制的范式样本。
本次两笔科技创新债券的顺利发行是工行杭州分行贯彻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效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未来,工行杭州分行将继续积极深化对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