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0日
一、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60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范美仙,继承人:李建华、李丽华、李红华,不动产坐落:留下西苑3幢6单元202室。
2、被继承人:袁文英,继承人:宋丽娜、宋丽恒,不动产坐落:濮家东村20幢3单元401室。
3、被继承人:李旭初,继承人:李燕、毛春妹,不动产坐落:后珠美都雅苑8幢2单元502室。
4、被继承人:张纯,继承人:张锐,不动产坐落:杭钢北苑74幢4单元702室。
5、被继承人:张纯,继承人:张锐,不动产坐落:三里亭苑三区23幢3单元603室。
6、被继承人:黄立炤、留素影,继承人:黄晓霞,不动产坐落:益乐路58号西单元301室。
7、被继承人:孙永华,继承人:孙启宁,不动产坐落:德胜新村16幢2单元102室。
8、被继承人:朱锦才,继承人:朱虹、朱建军、陈月美,不动产坐落:濮家新村19幢3单元302室。
9、被继承人:陈尹潮、杨玲素,继承人:杨耿,不动产坐落:翠苑四区22幢2单元401室。
10、被继承人:徐金水,继承人:张华,不动产坐落:远大花园8幢2单元301室。
11、被继承人:吴宝龙,继承人:华园光、吴庆云、吴庆山、吴霄云,不动产坐落:德胜新村87幢2单元602室。
12、被继承人:何绍华,继承人:刘阳,不动产坐落:胜月院1幢2单元302室。
13、被继承人:华新社,继承人:刘素兰,不动产坐落:濮家新村41幢2单元503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原:杭州市上城区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3)杭上证字第13882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春娟,继承人:李国潮,不动产坐落:南瓦坊3幢5单元601室,该房屋由儿子李国潮继承。
2、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原:杭州市上城区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3)杭上证字第13883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春娟,继承人:李菊花,不动产坐落:南星公寓6幢2单元304室,该房屋由女儿李菊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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