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凌)日前,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价规范》(下称《规范》)获批发布,于2024年11月3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率先出台的人大数字化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地方标准,开创了人大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数字化监督工作的先河。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但传统监督流程和工作机制中,往往容易出现信息收集不够全面、定性多定量分析少等问题,影响到监督质效。
2021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杭州数字化先发优势,加快建设“数字人大”,融合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成功开发“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监督系统”,开启了数智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的有益实践,被全省推广应用。今年以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此基础上对监督流程、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了总结提炼,从制度层面对近四年来的实践经验进行提质转化,创新制定了《规范》。
《规范》建立了“五维赋分”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字化手段采集立法工作、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司法监督、普法宣传等五个维度重点数据开展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含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立体式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具有较强的引领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评价要求。其中,51个三级指标又分为46个必选和5个可选指标,能更好满足不同年度监督重点的变化和调整,反映了与时俱进、动态调整的灵活性要求。
“这是建设法治政府、创新人大监督实践的一次有益探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表示,“《规范》不仅将作为地方标准有力推动杭州法治政府建设和杭州人大监督工作,也将随着创新探索走出杭州,推动我国人大监督理论发展。”
下一步,杭州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大《规范》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规范》要求,统一实现高质量人大监督,以标准化监督新成效推动两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现新突破,努力打造可借鉴、可复制的人大数字化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杭州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