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浦镇小江社区搬迁分阶段实施等项目

回迁安置公告(三)

2024-10-21

各回迁安置户:

经研究, 决定对双浦镇小江社区搬迁分阶段实施等项目回迁安置进行结算交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算交房对象

小江社区搬迁分阶段实施项目、麦岭沙社区整体搬迁整治项目的被搬迁户。

二、结算交房时间安排

集中现场办理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8∶30-16∶30)

三、现场结算交房地点

枫吟丽都二区社区配套用房(桕树地街36号)

四、特别说明

回迁安置人口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7日24时止,之后的新增人口一律不予安置。

回迁安置过渡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止,交房之月后的四个月为装修过渡期,过渡费按照临时过渡费标准发放。货币化回购面积相应的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发放(不增发四个月装修时间过渡费)。货币化回购面积不足一人面积的,过渡费按相应面积比例折算。

双浦镇回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