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10部、开展监督工作1400余项

以杭州实践生动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2024-10-03

记者 郭燕

1953年12月至1954年3月,毛主席率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写入宪法“西湖稿”。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

当年7月,杭州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启了杭州地方政权建设的历史新阶段。

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杭州实践生动展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保障改革发展

党委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市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94部、现行有效法规110部,作出重大决定、决议350项,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守护好杭州作为“五四宪法”起草地的红色根脉,2016年12月4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建成开放,成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金字招牌”。

陈列馆充分发挥独特阵地作用,全力讲好“五四宪法”故事和现行宪法故事,紧紧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网民三个重点对象,精心打造特色载体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出彩、出圈,努力让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统一,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保障改革发展。

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市人大常委会以市人代会立法形式制定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制定全国首部数字贸易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制定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启动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条例等立法,助力杭州高质量发展。

立足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两城一都”的城市定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新时代地方立法“六大重点领域”,加快制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颜值环境、高品质生活、高能级城市、高效能治理急需之法,全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法规体系建设。

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主干性法规和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良渚遗址保护管理、老字号传承与发展、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等N部专项性法规,历史文化保护“1+N”立法集群初具雏形。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大常委会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正在立法进程中的创新活力之城促进条例、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三部主干性法规为龙头,牵引带动地方性法规的系统设计和集成供给,全力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创新制度举措增强监督刚性实效

这两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举行一场特别的法治“考试”,听取审议市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法定职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的一项创新之举。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清单化抓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推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宪法宣誓实现“双覆盖”。

“杭州连续三年进入《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全国百城前四,市本级及6个区县成功创建首批法治浙江建设示范地区。”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这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刚性的生动缩影。据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1280项,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171次。(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