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决定

(2024年8月31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09-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杭州中的重要作用,特就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宪法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普及宪法知识、落实宪法要求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杭州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的重要举措。

二、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根本要求。要全面领会宪法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宪法宣传教育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切实提升宪法宣传教育的实际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坚守宪法信仰,遵循宪法规定、履行宪法义务、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在全社会形成学宪尊宪守宪用宪护宪的良好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全面构建宪法宣传教育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由宣传部门牵头,司法行政、教育部门主导推进,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大依法监督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要将宪法宣传教育纳入法治杭州建设总体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五、有效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对象全覆盖。要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作为全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加大全社会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全民宪法意识提升。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宪法素养。要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重点群体,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新机制,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要突出抓住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网民、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分层分类的宪法宣传教育,真正推动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六、守正创新宪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要善于整合宣传资源,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历程讲好历史中的宪法,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成就讲好实践中的宪法,结合宪法对公民权利自由的保障讲好生活中的宪法。推进宪法广场、公园、长廊等场所建设,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农村文化礼堂等基层单元作用,巩固宣传教育阵地。推动以案释法,通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手段,丰富宣传教育实践体验。打造数字化融媒体平台,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面媒体和数字媒体之间的优势互补,拓展宣传教育形式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等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等作品,宏扬宪法文化。充分发挥法律从业人员、教育工作者等宪法宣传志愿者的独特作用,提高宪法宣传教育的专业性、社会性和群众参与性。

七、持续擦亮“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金名片”。要充分用好“五四宪法”起草地这一宝贵资源,进一步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其成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重要论述、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的重要窗口。要加强“五四宪法”起草地建筑设施的保护和利用,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展示、教育、典藏、研究、交流等功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美誉度的宪法宣传教育高地。

八、深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公开宪法宣誓制度。鼓励国家机关结合“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组织集体宪法宣誓活动。倡导企事业单位、普通市民开展宪法宣誓的学习、观摩和体验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和国家机关组织宪法集体宣誓活动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九、着力提升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和影响力。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运用宪法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宪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运用和实践。要坚持宪法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强化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要增强宪法自信,理直气壮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特色和优势,坚决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十、稳步提高宪法宣传教育监督水平。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宪法宣传教育的表率作用,充分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