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宇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13条专项措施,推动建立覆盖技能人才全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创业致富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障。
技能是财富,也可以创造价值。如何将看不见、摸不着的技能转化为可量化的金融价值,是金融服务技能人才必须破解的课题。
对此,《通知》明确,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把技能因素嵌入业务流程,让技能人才真实享受到技能带来的“真金白银”。一方面,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授信评价方式,把技能人才等级、荣誉等信息列为授信评价和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并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适当提高授信额度;鼓励银行结合各地技能人才分类目录,从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为不同等级的技能人才提供差异化的优惠。另一方面,引导保险公司将技能因素挂钩保险费率、保险保障额度、保障范围等,对技能人才提供差异化保险服务。
《通知》针对技能人才和技能创富型企业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系列贷款和保险产品。推动建立技能人才和技能创富型企业金融需求摸排和金融服务监测机制,组织银行机构对技能人才和技能创富型企业开展融资对接,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单列信贷计划、设立快速审批通道等方式,加大技能人才和技能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26年底实现对符合人社部门标准、信用记录良好技能人才的融资对接和预授信全覆盖。大力推进职业伤害保险试点,积极推广“人才险”,对高层次、紧缺型技能人才提升全方位保险保障水平。
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对此,《通知》提出,支持银行机构将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纳入低息助学贷款范围,同时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地方政府补贴贷款利息等方式,依法合规对技能人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提供金融支持。
同时,推动各地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改项目银企对接,加大技改贷款投放,支持关键性融资需求,力争全省制造业技改贷款余额保持增长态势。鼓励通过投贷保合作等方式,支持技术研发转化。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技能人才成长不同阶段、技能创业创富全过程以及技术研发转化全流程,分层分类精准提供金融支持,力争到2026年基本形成覆盖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就业创业、住房消费、医疗健康、财富保值增值、养老服务等多元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据悉,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加大部门联动与合作,推动13条政策措施细化落地。同时,定期梳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支持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最佳实践,提供解决技能人才融资问题和保险保障的“浙江方案”,打造金融支持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浙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