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现面向社会征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

2024-05-22

六和塔(古建筑) 市园林文物局供图

通讯员 梁心韵 颜珏 记者 熊艳

为贯彻落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杭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近日,杭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调度会暨试点启动工作现场会议在富阳区新登镇召开。同时,为更全面地掌握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查尽查、应保尽保”,杭州向社会征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全方位文物实地调查工作

什么是文物普查?为什么开展文物普查?文物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聚焦普查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技术路线、普查成果、保障措施等方面,会议对《杭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文物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十多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现场,市园林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为系统廓清我国文物资源家底、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依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杭州范围为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将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今年3月,我省已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古建筑类的国家级试点工作,并完成省内普查队伍培训、设备软件校核、专家库建立等相关准备工作。接下来,各普查队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在杭州开展全方位的文物实地调查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开展区域文化调查,加强革命文物、吴越国文物等专项调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等文物资源富集区域也是重点区域;同时,将与住建、水利、规资等部门开展横向联动,对历史建筑、水文化遗产、农业灌溉遗产等形成保护合力。

征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类型:

古遗址:主要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如桥梁码头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寺庙遗址、祭祀遗址等。

古墓葬:主要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包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等。

古建筑:主要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如民居、牌坊、亭子、桥梁码头、池塘井泉等。

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包括雕凿在山间的石窟造像和摩崖石刻,以及碑刻、石雕、岩画等。

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包括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纪念地或纪念设施、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以及名人故居、工业建筑等。

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主要指不能归入以上五类的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已纳入文物保护范围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等不在此次线索征集范围内(现场有保护标志碑/牌)。

征集方式:

线索提供者可将文物线索及相关材料(包括线索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邮箱:3766731462@qq.com;联系人:王伟,0571-87016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