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勉之同志逝世

2024-03-26

中国共产党党员,原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离休干部刘勉之同志(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3月19日在杭州逝世,享年102岁。

刘勉之同志是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1922年10月出生,1934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沂中县下位区中心学校校长,沂中县委宣传部干事,沪山区委宣传委员,沂蒙地委宣传部干事,沂中县郭庄区委副书记、书记,浙江省临安地委宣传部宣传科长,孝丰县委副书记、书记兼政委,杭州丝绸印染联合厂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杭州市拱墅区委副书记,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1983年12月离休。

刘勉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拥有坚定的革命信念,坚信共产主义事业的成功,拥有勇敢顽强的革命精神,无惧遇到的艰难险阻。他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1934年年仅12岁的他就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参加革命,为当时的地下党送信、联络、带路、放哨。他积极投身于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革命意志坚强,阶级立场坚定,山东临沂等地方都留下了他曾经战斗过的足迹。1949年老解放区优秀干部支援新解放区工作时,他南下浙江,在原临安地委、孝丰县、拱墅区等多地参加工作。在担任杭州丝绸印染联合厂党委副书记期间,他不忘初心,兢兢业业,为这个万人大厂的筹建和发展运筹帷幄,指引方向。在担任原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他继续以服务人民为己任,干一行,爱一行,为杭州市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离休后,他仍然十分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杭州建设和房管事业,表现出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和革命情怀。

刘勉之同志一生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对党忠诚,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勤勉敬业,保持了共产党人优良的政治本色和高尚的道德情操。